8月17日,王先生手機上突然連續接到394條銀行卡進賬提醒短信。不到90分鐘,共進賬1700多萬元;次日,王先生起床一開手機,發現又收到近400條“轉賬”短信,頭一天飛來的1700萬元橫財,又悉數被轉走。銀行稱可能是系統出了問題(9月19日《城市信報》)。
俗話說,“人無外財不富,馬無夜草不肥”。飛來橫財,天上掉餡餅,就如拿2塊錢博500萬大獎的彩民心理一樣,是每個渴求一夜暴富的人夢寐以求的。但看過“許霆案”新聞的人也都知道,因所謂的銀行系統故障引來的意外之財,這種飛來橫財,還是不要為妙。
王先生很明智也很理智,對飛來的橫財,沒有睬也沒有采。平心而論,這是很難得的。不管咋說,對于本來賬上只有5000多塊錢的人來說,連續接到近400筆進賬短信,單筆最大7位數近600萬元,合計約1700萬的巨額,王先生硬是忍住了“據為己有挪為己用”的念頭。第一反應是“驚得差點扔掉手機”,緩過神后去銀行核實,發現自己素來清湯寡水的賬戶確實一夜變成“高富帥”。這個賬戶上的千萬富翁,老實膽小的美德倒是一點沒丟,先想著向銀行澄清、退款,熟料銀行卻一點不急,讓他按程序來,去開戶網點咨詢——“這下倒好,想還錢也被推來推去。”
記得不久前江蘇一銀行的客戶謊稱ATM機多吐3000元,人家五分鐘便趕到現場,這個多吐了1700萬元,人家卻絲毫不慌。好在,王先生睡了一覺,1700萬就沒了,空留近800條轉進轉出的銀行短信。銀行一句“系統問題,已向領導匯報”,顯然不太負責。
我們都還記得,許霆當時只取了17.5萬元,一度被判無期徒刑;深圳機場拾金案,清潔工梁麗拾金而昧,當時引起熱議,也在于其行為是算盜竊還是財產侵占,量刑上也有天壤之別。上述案件當事人多少還存在一點主觀故意,而王先生賬戶無端進賬1700萬元一事,他雖完全未動貪念,但這次數額特別巨大,所以退一步假設,若此事發生在其他人身上,而人家一時沒忍住,全額取出這筆錢。那最后這個行為定性、責任劃分,倘若面臨起訴,最終的量刑裁決,又當如何?這些都是很現實的問題。而且,顯然不是銀行一句輕飄飄的“系統問題”就可以敷衍塞責,完事大吉的。
金融可視為整個經濟和社會的血液,金融的安全和穩定,直接影響經濟與社會整體的發展與穩定。而銀行安全又是金融安全的重要部分。類似賬戶無端進出千萬這類的“系統問題”,不單單是增加了那個“倒霉”的涉事客戶個人的道德和法律風險,也使得整個銀行資金安全受到質疑。相比ATM機吞卡或者多吐錢這類硬件問題,這種賬戶突然轉進轉出巨額資金的過戶、轉賬系統問題,危害性更大。
我們可以將王先生卡上的“1700萬元一日游”僅僅當作一次偶發個案看待。這是不是洗錢不好說,但這完全是洗刷人。而且這種極端個案并非沒有警示性和代表性。比如,從新聞跟帖可以看出,一些網友看到這條新聞第一反應,就是有人借此“洗錢”,但是過戶時操作失誤,選錯了賬戶。當然,馬上也有人跟帖反駁,稱發帖人外行,大意是企業賬戶不可能直接打入個人賬戶,意即這不應是洗錢。當然,如果考慮到大部分儲戶開戶時未必綁定了手機,也就說如果自己賬戶資金流向并未有實時的手機提示,那么類似的“系統問題”,還有多少,想想也讓人后怕。
王先生倒是有短信提示,但也只短短一天,自己賬戶就有1700萬元轉進轉出。否則,豈不是神不知鬼不覺,因為沒人會閑得天天去查賬。那么這種完全不經過戶主同意甚至儲戶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的資金運作流轉,可能才是這個“個案”無意暴露出的銀行資金安全最讓人后怕之處吧。(李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