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市民范先生購買光明牌“小小光明寶寶奶酪(寶寶杯)”,發現配料中含有衛生部規定禁放的乳礦物鹽,遂致電光明乳業反映此事。9月17日下午,光明乳業公關部張女士稱,此款食品沒有安全問題,但為防現有的包裝盒讓消費者誤解,9月初,此款食品于全國范圍內下架,將更換包裝后于10月底重新上市(9月18日《京華時報》)。
今年6月份,有媒體曝出光明牛奶“優倍”質量問題,最近兩個月曝出鮮奶酸敗等問題。如今,光明“寶寶奶酪”被指含禁放物在全國下架。作為一家乳業巨頭、上市公司,光明產品的種種質量問題讓公眾大跌眼鏡。
讓人憂慮的不僅是產品問題,還有光明乳業的處置態度。早在2009年,衛生部就公告乳礦物鹽的“使用范圍不包括嬰幼兒食品”,而光明乳業生產的“寶寶奶酪”不僅含有乳礦物鹽,反而認為此款食品沒有安全問題。試問:含有乳礦物鹽的食品,安全性是衛生部規定說了算,還是企業說了算?僅換個包裝盒,新包裝盒上去掉乳礦物鹽就可以嗎?
此款食品在全國范圍內下架,恐怕不僅是換包裝,有可能會修改配方,去掉乳礦物鹽。但嘴上卻不想承認產品問題。問題是,企業的信譽是靠產品質量來維系的,而不是靠嘴巴來維系的。即使嘴上掩飾產品質量,也會被公眾識破。專家稱,乳礦物鹽屬于新資源食品,新資源食品安全性未知。這就是說,此款食品是否安全是未知的。企業憑什么說此款食品沒有安全問題?
而且,光明乳業質量部人士稱,此款食品配方的確定時間早于2009年,“食品配方確定后,很少輕易改動”,故2009年至今,配料中一直含有乳礦物鹽。也就是說,在衛生部規定出臺之前企業就已經確定了產品配方,即使國家有新的規定,企業配方也很少輕易改動。這是不是一種行業“潛規則”?這種“潛規則”難道比國家規定還“牛”?值得追問。
眾所周知,包括乳制品在內的各種食品,相關的規定和檢測標準經常會進行調整和完善以保障食品安全。如果國家規定變了,而企業依然堅持自己的做法,那么,國家新規又有多少意義?因此,我們必須要從光明乳業這一事件來反思中國食品行業的一種現象:國家規定為何管不了企業配方,或者說,企業為何不把國家規定放在眼里。
一種食品配方確定后,企業很少輕易改動,原因似乎不難猜測,即食品配方是企業精心研究的成果,是在市場競爭的有力武器。或許是企業為配方付出了心血,而且該款食品銷售很好,所以不愿輕易改動。然而,企業的配方再好,也不能以企業標準為標準,更不能只重視企業利益。
企業不按國家規定修改配方,除了企業缺少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外,恐怕還與監管缺位有關。如果有關部門在2009年發布公告后,及時進行針對性檢查,堅決落實新規,顯然,光明乳業只能修改配方,“寶寶奶酪”就不會含有乳礦物鹽。該款食品至今還含有禁放物,說明監管者在這幾年中沒有進行糾錯,折射出食品安全監管還存在不少漏洞。
如果不是消費者發現光明乳業生產的“寶寶奶酪”配料中含有衛生部規定禁放的乳礦物鹽,恐怕這種禁放物還會繼續存在于食品中。可見,無論是企業還是監管者,似乎都對食品安全重視不夠。不久前,光明乳業負責人公開稱,去年國家抽查光明乳業4553次,沒有一個指標不合格。今年上半年已經抽查了2600多次,“這么抽(查)會抽死人啊!”
既然去年國家抽查光明乳業4553次,為何沒有發現“寶寶奶酪”配料中含有禁放物?究竟是真抽查還是假抽查?不免讓人懷疑。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只要食品中存在禁放物,不管國家抽查過多少次,其實都不算多。結果是檢驗國家抽查效果的唯一標準。(張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