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食品安全問題,國務院打出組合重拳。最新發布的《決定》要求,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解決突出問題,用5年時間建立科學完善的全套食品安全體系。食品安全形勢嚴峻,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國務院決心“嚴”字當頭,“堅持重典治亂,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
此次嚴字訣,并非僅是口頭宣稱,而是全部落到具體的制度措施中。《決定》全文28則款項,涉及“嚴”規的就有28個條目,嚴格、嚴厲、嚴禁、嚴防、嚴懲等措詞,全面凸顯在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領域、各方面、諸環節。“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條目,令公眾對食品安全心生期待。
食品安全治理關鍵在監管,監管關鍵在念好嚴字訣。《決定》抓住這一關鍵問題,直指強化監管,著重強調“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目的就是要打造嚴密的監管網絡,使所有顯性、隱性的食品安全問題逃不過監管“雷達”的追蹤鎖定。
盡管問題治理還寄望于食品生產者的主體責任、全社會的廣泛參與,但治理最終總要落到監管者身上。在監管隊伍被托付如此重任的時候,我們有必要問一句,監管者準備好了嗎?
去年媒體報道瘦肉精事件時,有一個鏡頭至今記憶猶新。只花了200元錢,就讓嚴密科學的檢疫制度失靈。120頭豬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三大證明全部買到,還另外獲贈150個耳標。
這提醒我們,食品安全治理再怎么用“嚴”,監管體系再怎么嚴密科學,如果監管者不作為、選擇性作為,食品安全的重拳就可能如擊棉花般被卸了力道。因此,念好嚴字訣,關鍵在于監管者的執行力。在一定意義上說,堵住一些監管者身上的漏洞,也就堵住了食品安全的漏洞。
由是,《決定》最后一項“嚴格責任追究”,就具有了非同尋常的意味,必須成為高懸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令監管者不敢不公正執法、嚴格執法、科學執法。 (喬子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