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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一則網(wǎng)友關(guān)于廣州水泥錐的爆料,在微博上引發(fā)熱議。廣州市建委回應稱,水泥錐建于十多年前,目的確如網(wǎng)友猜測,是為了防止流浪漢在橋底露宿。住建委還表示,最近很多年廣州已經(jīng)沒有在橋下建水泥錐了,未來也不會再建。至于現(xiàn)有水泥錐是否會鏟除,需要明確責任單位后再作決定(7月4日《南方日報》)。
水泥錐如何防止流浪漢露宿,看看照片一目了然。報道說,有網(wǎng)友為了體驗特意到尖錐上睡了一晚。其實,不親身體驗,睡在那上面的滋味也不難想見。
建水泥錐要花錢,但錢不是最讓人心疼的。最讓人心疼的是,水泥錐傳遞了這樣的信息:哪怕你已經(jīng)不幸到要睡在街頭,你也休想睡舒服。
十多年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還“活著”。為了更好地收容流浪乞討人員,就不能給他們?nèi)萆碇兀瑥倪@個意義上,將水泥錐看做“時代的產(chǎn)物”,未嘗不可。但收容遣送辦法已廢止九年多,城市“以人為本”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這種現(xiàn)實下,水泥錐顯得如此扎眼。
代替收容遣送辦法的,是《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它保證了部分流浪乞討人員得到救助,但因為并非每個流浪乞討人員都屬于救助對象,也因為部分人不愿接受救助(《辦法》規(guī)定接受救助以自愿為前提),還因為一些地方救助力量有限,所以,至少短時間內(nèi),流浪乞討人員露宿街頭的現(xiàn)象,仍將在一些城市存在。讓他們睡得盡可能舒服一些,是城市“以人為本”理念在他們身上最直接的體現(xiàn),也是城市管理者不能再退的底線。
也許會有人說:“城市那么大地方,不拆除水泥錐,也有的是他們睡覺的地方。”這么說或許沒錯,但即使拆除的宣示意義大于實際效果,仍必須拆除。通過拆除,向全社會傳遞這樣的信息:流落街頭的他們,仍是城市的主人;在盡可能的限度內(nèi)為他們提供方便,是城市管理者不可放棄的職責。
不知道除了廣州,還有多少城市有水泥錐或類似設(shè)施,都早點拆了吧。我還想說的是,比拆除實體水泥錐更重要,是每個人尤其是每名城市管理者,都能拆除心中的“水泥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