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見到有哪一次“征地”如此神速——僅用了9天。
雙城市政府不愿承認他們是在征地。雙城市官方回應稱,所占60萬平方米耕地中的59萬平方米將用于建設養牛的示范牧場,只有1萬平方米是用于建設雀巢公司的培訓中心。
按雙城市官方的說法,計劃養牛上萬頭的牧場是農業三項用地,仍屬于農用地,并未跳出土地流轉的范疇。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擬建的培訓中心用地性質也會“隨大流”地變成農用地。
如此看來,雙城市政府“不愿承認”的背后恐怕是“不想費事”,因為通過土地流轉占地,可以免除諸多麻煩,滿足地方發展的沖動。
土地流轉是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流轉期過后,轉讓者仍可收回土地使用權。而征地,意味著失去了收回的可能。
兩者即為土地出租與出讓之間的關系。出租手續自然簡單,出讓手續相對繁瑣。
雙城的實踐證明,以土地流轉方式征地是快速的,有可能規避法規,降低補償金,免除失地者后續生活安置的負擔,或者還可以節省用地指標。
按照雙城的“流轉”方式,土地使用權的轉換,中轉者是村民自治組織的村委會,而不是政府。這就有可能無須政府出面征地收儲和招拍掛,免去政府很多不必要的責任和風險。
如果負責“土地流轉”具體執行的村委會干部再有一些不夠民主的強悍作風,那這樣的“流轉”將會變得更神速。
不能不感嘆一些地方政府領導的智慧。盡管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強調要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基本農田不準動,就修改規劃;項目用地不批,就借“土地流轉”的形式搞變相征地。
耕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之于他們,還具有社會保障性和福利性。喪失耕地,意味著失業和失去最大的保障。
近年來,一些異化的征地使政府與農民互失信任,因此,有關征地的法規及其司法解釋不斷豐富和健全,盡可能為征地設置了一些必要的屏障。
但土地流轉不同,自國家2008年放開這項政策,就缺乏專門的規范。全部的法律依據被涵蓋在《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屈指可數的幾個條款中。
對一些地方政府來說,作為耕地的土地或許是最不值錢的,而一旦改變用地性質,價值便有可能提升百倍甚至更多,所以不難理解某些地方愿意在征地和土地流轉之間尋找騰挪變幻的手法。在當下征地難度加大,土地政策收緊的大背景下,不知還有多少“雙城記”在不斷上演,還有多少耕地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