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照片,一個雨天,一個女孩正在為乞討老人打傘。她被長春網(wǎng)友稱贊為雨天最美的打傘女孩。18日下午,記者來到重慶路該女孩工作的餐廳,卻被告知女孩已被開除(6月19日《城市晚報》)。
“女孩雨天為乞討老人撐傘,被指上班不工作遭開除”——網(wǎng)站醒目的標題讓人們對女孩所在的單位無比憤怒:怎么可以這樣對待善良呢?由此把后者踩在了道德的腳下。也不全是網(wǎng)站的標題黨,因為新聞中也有“記者來到重慶路該女孩工作的餐廳,卻被告知女孩已被開除”的表述。可該順著這樣的情緒走下去嗎?不能。
在報道里,餐廳姓王的工作人員說:“上班期間不工作,打傘,我說你把傘給老人吧,她不干,就在那站著打傘。”假如這句話為真,那么就不能粗暴地認為餐廳是“道德小人”。因為這句話是合理的:在餐廳看來,女孩完全可以有兩全其美的做法——把傘給老人,自己正常工作;而不是站在那兒為老人撐傘,影響了自己的正常工作。
在老人遮雨和女孩工作之間,如果是一個二選一的命題,我們當然可以批評餐廳的做法;但假如完全可以像餐廳所說的那樣,達到既能幫助老人遮雨,又不影響自己的工作,那么我們就不應該過分批評餐廳。
事實上,餐廳“開除”女孩,原本沒有想象的那么嚴重。餐廳工作人員透露,打傘女孩叫曹笛,今年高中剛畢業(yè),正要上大學,暑假期間出來打工。可以判斷,女孩不過是暑期的臨時性打工而已,這種工作,可以論天,也可以論小時,帶有很強的機動性。女孩和餐廳之間的勞動關(guān)系并不穩(wěn)定,離開或者被離開,并不值得大驚小怪。
不知道女孩當時的想法,甚至也不知道餐廳的解釋到底有沒有作假,但也正因此,我們不能看到這一新聞,就立馬將道德的大棒打在餐廳身上。換句話說,女孩為乞討老人撐傘,我們可以感動,但沒必要拿感動當大棒。
不可否認,現(xiàn)在的道德正面臨空前的危機。一看到幫助乞討老人撐傘、街頭扶起跌倒老人,甚至食品里面不添加東西,就給予無數(shù)的贊美之詞;與此對應的是,一些匪夷所思的令人憤慨的道德悲劇不斷被報道出來。是故,一看到打傘女孩就感動得不得了,一看到打傘女孩“被開除”,立馬在二者之間建立聯(lián)系,然后掄起道德的大棒。這種習慣性做法固然是社會現(xiàn)實造成的結(jié)果,但將它適用全部,難免會有誤傷。
“女孩雨天為乞討老人撐傘,被指上班不工作遭開除”,固然容易引得眼球,但到底真不真實、理不理性,需要審視。一個理性的社會,不該被不理性的情緒控制了思考。對打傘女孩,我們可以感動,但不要拿感動當大棒。(河南 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