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研究“中式卷煙技術”著稱的鄭州煙草研究院副院長謝劍平去年底當選中國工程院院士,日前近百名院士聯名致函中國工程院,要求重審謝劍平的院士資格,工程院目前還沒有做出回應。謝劍平的院士資格能否取消尚不得而知,但一名倚靠煙草行業,帶有強烈煙草及附加產品銷售動機的研究者能夠獲得國家科技研究的最高榮譽,這絕不是謝所研究的“中式卷煙技術”的成就,而是“中式控煙”的尷尬。
本來,單純從技術層面上說,我們這些門外漢無力也無權對謝院士的研究妄加評論,但從《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明文規定可以做出常識性的判斷。謝劍平所做的“降焦減害”研究,以及所謂引入中草藥研制的“神農萃取液”,與公約的精神是完全抵觸的。如果其研究真的有效,那么,國際控煙組織就應該修改規定,提倡以“柔和淡味”的“中式煙草”替代“重口味”的“國際煙草”,謝院士的研究就可以造福全世界煙民了。但謝劍平并沒有為其成果在“減害”方面的實際效果提出臨床的有力證明,倒是有學者有理有據地直陳謝的研究是“騙局”,而謝所津津樂道的“效果”卻是其明顯的“中式調香”后的口感(這正是《公約》最明確反對的),以及其如何救活一個煙草企業及創造數千億的銷售收入云云。全世界都在強調控煙,我們卻在獎勵如何巧妙地賣煙,這豈非笑話?
這樣的笑話,我們已經鬧了好幾出,2008年在南非舉行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上,中國就得到過控煙不積極的“嘉獎”——“煙灰缸獎”。這些笑話抖開的是:煙草專賣局和煙草總公司本來就是一家,而控煙的部門,居然也和賣煙的同屬一個部門。這樣,部門利益、地方利益、企業利益,以及研究部門和研究者的各種利益就糾纏在一起,形成共同體,罔顧民眾的身體健康來換取短期經濟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對控煙的宣傳很難落實,甚至都不能得到學術界的基本認同,不少學者居然以“有利于國家建設”為其辯護,可見在科技倫理的認知上發生了偏差,也反映出院士遴選機制上的問題。雖然有程序上的兩輪投票,但院士的評選多是外行評內行,判斷的依據是曾完成多少項目獲得什么榮譽,而各種評獎又摻雜了太多學術以外的因素,那些“亦官亦商亦‘儒’”者往往得天獨厚,脫穎而出。以謝劍平為例,他與政府部門、煙草企業關系密切,其“中式卷煙技術”、“口感第一減害第二”,與其說是研究的方法,不如說是市場的賣點,本來就非嚴謹的學術研究,它得以立項,并由此使研究者暴得名利,反映了 “醬缸式學術”的狀況,是“學術”的笑話。
最后想強調的是,不管如何“中式”,都必須遵守統一的規則。不講規則的“中式”都是忽悠,最終都是笑話。(劉國強 四川外語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