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銀監會發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至此,已有六個部委密集出臺文件,向民間資本敞開大門,除銀監會外,國資委、證監會、交通部、衛生部、鐵道部都在各自領域出臺了積極政策。有專家稱,這些意見使民間資本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多部門密集出臺實施意見的背景,是今年2月國務院明確提出上半年制定出臺民間投資實施細則的時限要求。顯然,六部門按時交上了各自的“作業”。而國務院要求相關部門出臺實施意見的背景是,雖然先后出臺過兩個民間投資“36條”,但民資進入很多壟斷行業依舊處處碰壁。
這次出臺實施意見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給“36條”安上“腿”,讓民資真正邁進壟斷行業,撞開“玻璃門”。盡管這是一個可喜的進步,也值得期待,但需要看到兩點:一是各領域的實施意見皆由相關部門單方面制定,并未公開征求公眾意見。那么,這些實施意見就可能與民企的期待有一定距離。
另一方面,針對各實施方案的文本,盡管有肯定,但質疑的聲音同樣不少。以鐵路實施方案為例,有文章指出有多個“攔路虎”需要清除,比如,鐵路系統是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定價統一清算,民資沒有任何自主權怎么會愿意進去?再如,民資進得去能否出得來?所有的質疑其實都指向同一個問題,即沒有鐵路系統體制改革為前提,民資怎敢輕易進去?
也就是說,盡管六部門出臺了實施意見,但所有壟斷行業都需要深層次體制改革,比如限制壟斷企業的各種特權等。如果沒有改革來鋪墊和開路,民資必然顧慮重重,望而卻步。真正讓民資碰壁的“玻璃門”其實是體制。只有改革先行,創造了適合民資生存的環境,才能真正進去。
除了改革現有壟斷體制、鏟除壟斷特權外,制度性反壟斷必須見到效果。據悉,自2008年8月《反壟斷法》正式實施至2011年底,全國地方法院共受理反壟斷民事一審案件61件,審結53件,原告勝訴的“沒有”。如果《反壟斷法》不發威,顯然民資缺少維權最有力的武器。至于最新的司法解釋能否改變法律不彰,則需觀察。
此外,筆者認為民資進入壟斷行業還有一個前提,即對壟斷行業進行清晰定位和范圍界定。就是說,壟斷行業不妨一分為二,一部分改為公益化,以維系國家經濟安全和民生穩定;一部分改為市場化,讓市場充分競爭。換言之,把壟斷部分壓縮到一個合理的比例,給市場騰出更大的發揮空間,讓民資自由出入,充分競爭。
雖說各部門出臺實施意見是為了交“作業”、兌現過去承諾,但在此時密集出臺政策,卻有了另一層深意,即在目前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情況下,打破行業壟斷、發揮民資力量有利于國務院提出的穩增長。這是因為,民資不僅在解決就業方面貢獻最大,而且在稅收方面貢獻越來越大,給民資的生存空間越大,其發揮的積極作用就越大,譬如增加就業、提高收入、促進消費,可有效拉動內需。
要想不讓經濟增長下滑,信心比什么都重要,而打破行業壟斷就是在給民資注入信心。因此,我們應抓住今年穩增長這一契機撞開壟斷行業大門,讓民資與國有資本一道帶動中國經濟走出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