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道指“全聚德鴨油被轉賣地溝油,小販用來炸薄脆”,5月26日,全聚德兩家涉事門店負責人表示,門店曾以為是與有資質的公司簽署的協議,警方介入后才發現,被收油者用偽造資料欺騙。據介紹,兩家門店已被集團要求進行整改,店內相關負責人已被罰年終獎。(5月27日《北京青年報》)
大量的廢鴨油被用來炸薄脆,小販王多好被訴至法院,一俟責任厘清,等待他的自然是法律的懲處。不過,廢鴨油的源頭,北京全聚德集團難道就一點責任也沒有嗎?或者說,只是內部搞一點整改、相關人員罰一點錢、企業再表一點態,就算完了?這樣的“內部處理”,頗有些“自罰三杯”的樣子,其引起公眾的廣泛質疑是必然的。
其一,全聚德烤鴨店的廢鴨油被轉賣、并被加工后賣給游商,用來炸薄脆,直至入口,這一過程實際上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地下產業鏈。這一鏈條的主使固然是小販王多好,但全聚德集團卻是不折不扣的源頭,無論怎樣說自己上當受騙,也很難完全卸掉連帶責任。畢竟,在食品安全大于天的語境之下,餐飲企業有責任搞清楚廢油的去向。特別是,這些年來,地溝油異常猖獗,每年生產大量廢油的烤鴨店更應該具有足夠的警惕。
全聚德自己辯白說是“被騙”了,這樣的說法未免過于輕飄,很難讓人相信。從2004年到2011年10月,在長達7年的“合作”時間里,難道全聚德相關人員就果真一點“異味”也察覺不出來?什么“蓋著紅章”,什么騙術高明,說白了,不過是事后的搪塞之詞罷了,用意仍在于推卸責任、逃避懲罰。根據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相關規定,餐飲服務單位應定期向監管部門登記餐廚垃圾和廢棄油脂的產生、排放、收集運輸和處理情況。從現在的情況看,這些規定顯然并沒有落到實處。監管的疏漏自不待言,企業也并沒有真正認真履行職責。
其二,除了生產經營方面的責任,全聚德也負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責任。發生了這樣大面積的鴨油地溝油事件,企業應該做的,首先是誠懇地向社會表示歉意,對于可能受到影響的人群提供幫助,而不是急著撇清自己。那種把自己打扮成無辜受害者,“很傻很天真”的做法并不能消弭公眾的憤怒,反倒會激發公眾的不滿。
目前,檢方沒有披露全聚德廢鴨油流入市場的具體數據,不過,根據烤鴨生意的紅火推斷,想來也不是一個小數目。而到底有多少薄脆入口、波及了多少人,更是一筆糊涂賬。面對如此大的波瀾,僅僅內部整改、扣錢罰款,也太輕巧了,且與這一公眾事件的善后關聯并不大,倒更像是貪杯的人“自罰三杯”:貌似嚴厲,實則心里美得很。這樣的處置,當然不可能讓公眾滿意。
食品安全之所以成為一個痼疾,利益驅使是一個方面,恐怕也與時下國內企業普遍性的責任意識缺失頗有關系。設若食品相關企業都能夠“全環節”追蹤、監控自己的產品,設若企業能夠像重視廣告一樣重視民間的口碑、公眾的輿論,則諸多怪現狀本不該發生。當然,設若企業不得不為食品安全事件付出巨大代價時,情況可能會逐步好起來。不然,廢油七年之后,依然還是“自罰三杯”。 (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