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杭州的幾家樓盤很熱鬧:5月3日,昆侖天籟老業主拉橫幅“房鬧”開發商;5月4日,中豪四季公館老業主舉手牌靜坐“房鬧”開發商,同一天晚上,因不滿開發商大幅度降價,鎮海保億麗景英郡售樓處,約400名業主堵在門口,討要說法;5月5日,江南銘庭老業主,也聚集到售樓處,擺花圈“房鬧”開發商。而在南京的春季房展會上,扮成“麻匪”,拉出橫幅的維權者更是奪走了展會風頭,不少南京樓盤也經歷了或者經歷著所謂的“房鬧”風波。
房價太高,老百姓不愿意。調控政策生效了,房價下降,業主不愿意。這真是矛盾,從這一個斷面,可以看出當下改革的一個難題:在利益的重新分配過程中,各個利益關聯方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一旦改革到了自己的奶酪,都會發聲。
就事論事的判斷,是比較簡單的,這也是一些專家譴責業主不理性的原因。從市場經濟的角度,無論如何業主都沒有抗議開發商降價的理由,但這并不意味著業主就是愿賭服輸的“賭徒”。在我看來,“房鬧”有別于“職業醫鬧”。在開發商和業主之間,業主始終處于權利不對等和信息不對稱的弱勢。過去幾年房價上漲的“單邊市”讓業主們無法正視房價將向下拐的現實,主管部門的曖昧態度,也使得購房者產生了錯誤判斷。綜觀歷次調控,制定的調控目標始終都是“穩定房價”和“抑制房價上漲過快”,幾乎未提到“降”字。而少數地方政府為了保障地方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也經常是對房地產暴利重罵輕打、明打暗保。如此這般,叫購房者如何相信房價會跌,而且跌得這樣厲害?
事情沒落到自己身上,都會表現得非常理性,但如果自己是當事人,恐怕就不會這么輕松了。舉全家之力購買的一套“剛需”房產,還在圖紙、樓花階段就白白損失了數十萬元,確實心里抹不直。“一句愿賭服輸”,恐怕不能讓業主釋然。買房子不全是投機,怎么就成賭博了?
去年上海、杭州就發生過多起“房鬧”事件,因之而產生的購房糾紛官司漸多,為此,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對于買受人請求解除商品房合同糾紛案件,要求嚴格依法審查,對不符合解除條件的不能解除。然而,這項公共政策出臺后,立即遭遇社會各界的強烈質疑,普遍認為目的是減少退房,袒護開發商。這也可以看出民意的糾結。
如果我們是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社會,那么,出現“房鬧”,自然不會有多少市場,畢竟契約社會,自有其規則使然。但因為圍繞著購房,有著諸多影響公正的因素在起作用,作為消費者,明顯處于信息不對稱、權利不對等的狀態,一下子就損失了數十萬,事情落到誰頭上都很難接受,這也可以看出開發商獲得了多少暴利。那么,市場經濟社會難道會保護、縱容這樣的暴利嗎?這也是必須追問的。
正因為市場的不規范、市場競爭的不充分,使得政府部門的行政權力不是僅僅的裁判權,而有可能和開發商合謀,政策導向也往往被利益所左右。在這種情況下,在出現房鬧的時候,政府部門為了穩定計,就不能簡單地置身事外,當甩手掌柜,盡可能地居中發揮影響力,應當建立矛盾協調機制,讓業主與開發商在獨立第三方的協調下,進行友好協商,從而讓當事雙方互退一步,達到利益平衡,從而從根源上化解矛盾,減少沖突。
房價漲也好,降也好,都涉及民生,是關乎百姓重大利益的大事。在市場已經不理性的前提下,一味地強調老百姓的消費理性,恐怕并不客觀。政府部門要早做預警,同時,也做好開發商和業主之間的利益協調,盡可能地將矛盾化解。該談判的談判,該施壓的施壓,該救濟的救濟,不能既做“土地財政”的“熱心老板”,又做“房鬧風波”的“甩手掌柜”。房市的背后,一直有一只權力的手在揮舞,希望這只手繼續發揮作用,把市場穩定好,把百姓損失降到最小。這個要求,不算過分吧?(江蘇 肖余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