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類公共產品改革決不能是漲價這么簡單和狹隘,科學才是其改革的主調。做到這個改革的科學性,即是既要保證公益性,又要顧及資源性。
新一輪水電油氣價格調整,如何改革才科學?這是一個亟待形成共識的問題。因為,從此前一些地方水電油氣資源類公共產品調價趨向看,漲價幾乎成了改革的“主調”。公眾擔心的是,如果改革的結果都是漲價,那么“理順資源類產品價格機制”的改革理念又會有多少實際意義?又在多大程度上能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應當看到,水電油氣資源類公共產品,有兩大基本屬性。一個是公益性,就是這些東西是基本公共產品,和每個人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獲得這些基本公共產品的基本保障是每個人的基本生存權利,若因價格因素導致其生活受影響,就是對這些基本權利的傷害。另一個是資源性,就是大自然的資源并非無限供給,隨便取之大肆浪費最終會危害到每個人的自由生存,因而需要有一個度,必得建樹有效的制約機制。
水電油氣資源類公共產品的價格改革,應當基于這兩個屬性,實現二者的均衡,不能偏重某一個。如果一謂地漲價,逢聽必漲,表面上強調的是資源性,其實質則是通過基本公共產品掠奪民眾財富的攫利沖動,達到獲取暴利的目的。因為基本公共產品的特點決定了它需求的廣泛性,每漲一次價格就等于坐收天量的財富,這個誘惑力不用說就知道有多強大。
因而,資源類公共產品改革應當防止這種攫利沖動,而把價格改革取向定位于科學、理性的范疇。而這種科學、理性,還決定于公共產品價格變動帶來的一系列連鎖反應。因為公共產品的每一次價格上漲,最終都會在膨脹中傳導到各類具體消費品終端,從而更加全面地加重了居民生活負擔。另一方面,可能引發社會通脹預期,導致各類消費品的恐慌性漲價。
這些情況表明,資源類公共產品改革決不能是漲價這么簡單和狹隘,科學才是其改革的主調。做到這個改革的科學性,即是既要保證公益性,又要顧及資源性。屬于每個人基本需求數量內的公共產品消費,在價格上應當充分體現公益性,以保證無論窮人富人,都享有這個基本權利,不使社會底層群體生活受影響。屬于一些人群的過度性消費、浪費性消費乃至炫耀性消費,在價格上應當充分體現資源性,以彰顯“錢是你自己的,但資源是大家的”理念,有效遏制浪費資源現象。科學合理的階梯性價格機制即是實現這一改革目標的重要途徑。(喬子鯤 原題:水電油氣漲價不能是價改主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