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一些企業的違規違法行為后,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國家質檢總局對此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在晚會播出當晚連夜趕赴現場開展執法檢查,對晚會曝光的天津錦湖輪胎有限公司、河北石家莊寶潔紙業及晨光造紙廠霸州分廠等,迅速組織了執法檢查。
“連夜趕赴現場”,監管部門的反應確實夠“迅速”,甚至可用“神速”來形容;翌日,被央視曝光的錦湖輪胎13張認證證書就被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暫停,可謂很給力。可是,弱弱地問一句:此前你們都干嗎去了?
說句公道話,監管部門聞風而動、“按圖索驥”,來個“夜奔”執法現場,總比對問題視而不見、紋絲不動高出一個境界。只不過作為監管部門,滿足于此遠遠不夠,被動行政永遠無法掌握主動權,難以防微杜漸,長治久安。假如把公共安全比作一條大壩,監管部門就是守壩人,而新聞記者只是匆匆過客,偶爾把眼見的險情向你報告一下而已,豈能把大壩的安全責任完全推給記者?
君不見,公共安全事件被媒體曝光之后,公眾每每看到的總是有關部門的四段式套路表演——“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嚴肅查處”、“舉一反三”……表面功夫做足,病灶并未祛除,悲劇不斷重演,成為中國式監管的宿命。此番被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曝光的河南“健美豬”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早在10年前,“瘦肉精”問題就被媒體曝光,9年前農業部就發文禁止使用“瘦肉精”,可“瘦肉精”就是陰魂不散,十年來同類事件從未消停過,致消費者中毒的事件也時有所聞。前往河南督導的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國每年出欄生豬在6億頭,面對如此大的數量,“只要是抽檢自然會有漏洞”。
面對這番說詞,公眾自然要推敲:既然抽驗有“漏洞”,為什么不全面檢驗?6億頭豬的數量固然不小,可監管部門的人還少嗎?實際的情況往往不是因為人手不足導致疏于監管,而恰恰相反,多頭監管(一次聯合行動往往要出動幾個乃至十幾個部門),政出多門,相互推諉,人浮于事,以致出現無人可管的幻象。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黃麗滿就以切身體會說監管困境,她在珠海買了一件物品,感覺不對勁,于是“找了衛生部門,找了食品安全部門,找了工商部門,最后誰都不管”。有意思的是,她還說“就我這個位置,我親自經歷的事,都不了了之……老百姓上哪兒找去?”所以,她認為立了法還要有人執行,否則“基本上是紙上談兵”。
你管,或者不管,問題就擺在那里。經過多年“摸著石頭過河”,我們早該知道“石頭”在哪,“漩渦”在哪,不用繼續摸下去。譬如說食品安全監管領域,近年來,法律法規建設常有動作——最近修改的刑法還規定在食品安全領域的嚴重犯罪可處以極刑,相形之下,倒是執行層面的體制建設逡巡不前,問題年復一年,積重難返。一個多頭管理,就嚷了許多年,至今問題依然。
當然,媒體力量也不容低估,近年來被揭發的公共安全事件幾乎都發端于新聞媒體。只是媒體不是監管部門的探子,沒有責任也不可能把觸須伸到公共安全的每個角落,把所有問題都一一曝光,再讓監管部門窮追猛打,甚至于連監督也要論資排輩講級別,不是想監督就能監督。在公共安全形勢日益嚴峻的情勢下,如果監管部門總跟著媒體打游擊,記者指哪就打哪,東一槍西一槍,而不是主動出擊,織牢防護網,各類公共安全事故何時是盡頭?(練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