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有群眾在廣東省佛山市深村河涌邊發(fā)現(xiàn)一個黑色的旅行箱,內有一具女尸。3月11日凌晨4時30分許,警方在深村一出租屋內抓獲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趙某交代,他嫖娼后與“小姐”發(fā)生矛盾,將其掐死后,將尸體裝進旅行箱后拋尸。(3月14日《廣州日報》)
賣淫嫖娼的事情如今已經算不上稀奇古怪了,在各大城市,很多娛樂場所都提供色情服務。色情服務有檔次差別,星級賓館、夜總會都是高檔場所,洗腳城、按摩院算是中檔場所,而發(fā)廊則是最低檔的場所,去這種地方的嫖客絕大多數(shù)都是經濟實力不雄厚的貧民,此案的犯罪嫌疑人顯然屬于貧民階層。
提供色情服務的場所因為檔次的差別,所以在安全系數(shù)上也大不相同。越是高檔的場所越是安全系數(shù)高,而發(fā)廊這樣的低檔場所則最不安全,所以,很多嫖客在征得“小姐”的同意后,會將其帶到出租屋里面去巫山云雨。一般情況下,肯定是先談好價格,然后再去,這樣的話就不會出現(xiàn)為價格而爭執(zhí)的情況。
趙某稱自己在嫖完后和“小姐”發(fā)生矛盾,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在嫖完后不愿意給錢,或者是不愿意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給錢。“小姐”已經為其“獻身”,拿不到約定的嫖資,她當然不甘心,自然而然兩人就產生了矛盾。此時此刻,因為“小姐”已經不在自己的地盤之上,所以顯得非常弱勢。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這位嫖客即使文化程度再低也不至于不懂。那么,他為何要在和“小姐”發(fā)生矛盾時掐死“小姐”呢?顯然,是因為“小姐”不依不饒,甚至很可能以要報警來威脅他,而報警的理由則很可能是自己遭遇“強奸”,于是,這位嫖客便一怒之下將其掐死。
事發(fā)后,死者身份確認為佛山金瀾路一發(fā)廊工作人員。據(jù)其朋友反映,3月1日凌晨,她隨一男子乘坐“摩的”后杳無音信。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趙某供述其于3月1日晚搭載死者官某到其出租屋內嫖宿,期間發(fā)生矛盾后,趙某掐死她,將尸體置于旅行箱內拋尸。
趙某現(xiàn)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信在不久以后就會接受法律的審判。此事雖然只是一起惡性社會事件,但卻反映出了很多問題,如社會道德、就業(yè)、貧富差距等。當然,還有色情服務業(yè)的曖昧處境,倘若色情服務業(yè)已經合法化,這樣的悲劇也許就不會發(fā)生。(中國臺灣網網友:劉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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