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9時,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主題為“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房地產市場調控”記者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馮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司長沈建忠出席記者會,并接受媒體采訪。齊驥說:穩定房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也包括棚戶區改造,我們一直實行的是省級政府負總責,市縣政府負責抓落實,而且要負直接責任。(3月9日人民網)
建設保障房已經建了好久,可住戶也等了好久,保障房建設完工后,到底又有多少分配給了需要住房者,更有多少真正建起來了,是不是建設保障住房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套取國家資金的一個渠道,都值得懷疑。
但從今年的兩會上傳遞出了保障房建設的最強音,國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資金將達到1000多億元,各地嚴格執行不低于10%甚至進一步提高計提比例。但為了讓此批資金到位,保障房到位,實行從上到下的問責制是保證保障房建設的必由之路,更是必不可少的。
問責的力度是很大的,這與此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陸續和地方政府簽定不完成保障房建設任務就要受到嚴厲處罰的“軍令狀”有異曲同工之妙,是為了保證“居者有其屋”,讓大批天下寒士俱歡顏。當然為了讓問責更到位,更有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出要進行考核、約談、問責,就是督促我們的地方人民政府進一步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履行好自己在本地區穩定房價和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這樣一個責任。
但責如何落實,效果如何?這個不應看廣告,而應該看療效。其實,一些地方,對問責之事似乎看的很淡,問責時也是手下留情,于是并沒有讓問責嚇到地方官員,保障房就難以落實。
保障住房無論立下軍令狀也好,問責也罷,更應該讓軍令狀和問責實實在在落實在行動上,而兌現問責更應該有“揮淚斬馬謖”的勇氣,讓沒有完成的個個成為住建部手中的“馬謖”,這就是讓建設保障住房應該落實在土地上,更要落實在住戶上。問責關鍵是落實,在建設保障住房上不抓落實,立了“軍令狀”也等于零,而落實了,才是真正的“軍令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