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學歷,甚至是高工、高學歷,退休工資都比自己機關的同學、同行要低,這種現象不合理。”近日溫家寶總理在與網民交流中,道出了很多企業退休職工的困擾和無奈,也成為今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之際的火爆話題(見《羊城晚報》3月2日報道)。
這個話題,多年來一直受到關注,其解決之道,也眾說紛紜。
目前企業養老退休金相對較低,但應該說,近年我國社保養老的跨越式發展令人矚目。但問題是,目前我國養老體制是分割式的,企業參加社保,機關單位則是福利式的。機關單位的養老待遇主要與退休時的身份有關,社保養老待遇則與身份無關,而與繳費有關。如此“雙軌”制度下,難免產生養老金的明顯差距,特別是一些過去從機關單位轉到企業工作的,感受尤為強烈。
要解決當前養老“雙軌制”的矛盾,需要兩條腿走路,一方面要解決“公平感”的問題,另一方面要使企業退休待遇有更大的提高。
從“公平感”來看,首先需加快探索養老保障體制并軌的步伐,打破機關單位退休待遇與身份掛鉤的習慣做法。事實上,以身份與養老金掛鉤,對機關人員也不全是好處。比如,一個人長期在機關工作,身份發生變化,或者跳槽到企業工作,原來在機關工作隱含的待遇必定受到影響。比較好的辦法,是將這些隱性權益顯性化,參加統一的社保,在此基礎上,再考慮增設合理的“職業年金”作為補充,未來退休的待遇提高量化折算到在職繳費上,并且可以跟著人走,將來待遇同樣按繳費多少、繳費時間計算。事實上,很多地區公務員的醫療改革,就按這一思路操作的,即統一參加職工醫保,再由財政出資增加“補充保險”,原待遇并沒有降低,但過去公費醫療很多弊端卻迎刃而解。
從提高企業退休待遇水平看,則需要多渠道大力提高企業養老待遇水平。這既需要加大財政等投入,總體提高社保基本養老金水平,又特別需要大力發展補充養老。通過“社保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的形式,經營好、效益高的企業,可以將其中一部分儲存到職工將來的退休待遇中,退休時待遇就不會比機關差。
這樣,原來在機關工作的,流動到企業中,過去工作的年限已體現在自己的“職業年金”中,不會感到吃虧;而在企業工作的,也不僅關注現在的待遇,還關注“企業年金”等未來的養老水平,并據此安排自己的職業規劃和流動意愿。
養老體制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這種探索,是進一步加快步伐的時候了。(馬漢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