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全國政協委員馮世良稱,他將在會議上提交提案,建議公安部門在機動車駕駛員領取駕照前增加駕駛員“宣誓”環節。對于宣誓的具體內容,馮世良認為可以包括珍視生命、抵制危險駕駛等內容。
領駕照“宣誓”按說也不是什么新鮮事了,早在5年前,湖北、云南等地就在駕駛員領取駕照前增加了“宣誓”環節。不可否認,“宣誓”對喚醒駕駛員“珍愛生命,文明行駛”的自覺意識或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從“宣誓”的實際效果來看,其作用微乎其微。
據有關部門統計,近年我國道路交通死亡人數一直徘徊在每年10萬人左右。在馮世良委員看來,惡性交通事故的源頭之一是駕駛員沒有認識到肩上的責任,缺乏珍愛生命的意識。筆者非常贊同“珍愛生命的意識應從拿到駕照開始培養”的觀點,因為,一個公民一旦拿到駕照,就意味著將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只是這種責任意識更應該從考駕照嚴格把關做起,而不應駕照到手時才進行煞有介事的“宣誓”。
近年交通事故頻仍的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些亂象橫生的駕校培養出了一批又一批的“馬路殺手”。在利益驅使下,沒有資質的駕校風起云涌,一些地方甚至出現 “批發駕照”的火熱場面。
而在英國,據說考個駕照比考托福還難。英國的駕照考試,要求考生必須在城市街頭駕駛30分鐘到45分鐘,在22個規定動作中,有一個不合格就不能通過考試,嚴格的駕照考試制度也使英國成為歐洲道路交通狀況最好的國家之一。
故而,在筆者看來,再莊重的“宣誓”,也很難維系安全駕駛的持久意識。與其領駕照之前“宣誓”,倒不如考駕照時嚴格把關。另外,對各種交通違章行為特別是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還應加大懲處力度,增加危險駕駛的法律風險和成本。我想,只要在考駕照時嚴格把關,同時又在用駕照時加強法律約束,駕駛員安全駕駛的意識自然會培養起來,至于領駕照“宣誓”,則純屬多此一舉。(李繼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