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呼聲是第一信號,群眾需求是第一選擇。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是我國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出發點和立足點。
過去的一年,司法體制機制改革聚焦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熱點問題,圍繞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節,攻堅克難,向縱深推進。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訴訟程序進一步簡化;刑事案件上訴率下降;社區矯正人員再犯罪率為0.2%;中央補助地方法律援助經費大幅增加……從細節和數據中,人民群眾感受到了改革的實際變化和成效。
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最終是為了讓人民滿意。人民群眾不滿意的突出問題,是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著力點。每項改革措施都是針對群眾不滿意的某個問題或某一些方面進行的。在權力監督制約方面,建立檢察機關立案和偵查監督機制,建立檢察機關民事訴訟和執行工作監督機制,推行法院執行環節分權制約,建立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和人民監督員制度,對司法權的民主監督明顯加強;在尊重保護人權方面,完善非法證據排除制度,推行量刑規范化改革,強化看守所監督程序,建立審查逮捕階段的訊問制度,有效遏制刑訊逼供和超期羈押問題的發生;在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方面,通過修改刑法,加大對嚴重刑事犯罪打擊力度,同時,完善老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從寬處理機制,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落實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建立化解矛盾糾紛的大調解體系,全面推進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在隊伍建設和經費保障方面,政法編制向基層一線傾斜,緩解了中西部地區基層法律人才嚴重短缺的狀況,嚴格“收支兩條線”,提高基層經費保障水平,公正高效廉潔執法得到有力的物質保障。
改革取得的成效,充分說明深化司法體制機制的基本思路和舉措,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人民群眾的期待和要求,因而也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我國的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是在黨的堅強領導下、順應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愿望進行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既認真研究和吸收借鑒人類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外國的司法制度和司法體制;既與時俱進,又不超越現階段實際提出過高要求,堅持循序漸進,總體規劃,分步推進,堅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推進各項改革。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務必認清形勢、提高認識、正視問題。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事關黨的執政地位鞏固,事關人民群眾的利益,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目前我國仍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政法機關既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又處于化解社會矛盾的“前沿陣地”。在一個高度開放、利益多元、信息發達的社會,廣大人民群眾對政法機關的期望和要求越來越高。必須堅持不懈地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從人民群眾司法需求出發,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以促進社會和諧為主線,以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認真解決影響司法公正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向著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不斷邁進,讓公平正義“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
行百里者半九十。黨的十七大作出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大戰略決策,中央部署的60項改革任務,目前已完成3/4。2011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90周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也是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一年。各地各部門要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切實抓好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措施的出臺和貫徹落實,以群眾看得見的更大成效和變化,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人民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