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一些高校畢業生將戶口、檔案等托管在高校或人才服務機構。有的超期空掛,給本人戶檔遷移、婚育、購房等帶來不便,也給高校等機構帶來管理難題。僅僅在武漢市,超期空掛戶口、檔案的大學畢業生累計超過10萬。而且這種現象并非武漢所獨有,在全國許多地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個大學畢業生進入一個新城市工作,一般只能以“集體戶口”的方式落戶;若大學生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找到工作,但他又不愿戶籍被打回原地,往往只能將戶口以“集體戶口”的方式掛靠在當地人才中心。這類戶籍的奇特之處是,它與民政、社保、計生等政策互相作用后,“主人”的相應權益被空掛了。例如,集體戶口者在這個城市若沒有房產或直系親屬,他們就結不了婚;集體戶口不可以個人交納社保;孩子入學的時候如果家長是集體戶口的,不享受該地區的義務教育、不算學籍,等等。
根據公安部門規定,超過兩年期限,還沒有穩定的落戶點,個人應主動將戶口遷回原籍。實際上,不管有無超過兩年期限,個人將戶口遷回原籍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因為戶口牽涉利益,很多戶口回遷地未必樂意接受。如此一來,在目前城鄉二元的戶籍體制之下,很多戶籍空掛的農村大學生實在左右兩難:戶口掛在城市,卻不能與普通市民同等享受相應權利;原本是農村人,卻沒有戶口,更不能享受相應待遇。
說到底,空掛戶籍問題,只是戶籍制度存在問題的一個折射點,欲根治這個問題,必須從整個戶籍制度著手。正如專家所言,跟戶口有關的一些不公正現象,90%以上不是錯在戶口本身,而在于將各項權利與戶口捆綁在一起——這種“畫地為牢”的管理方式,在計劃經濟時代適用,到了市場經濟時代仍習慣性沿用就會產生問題。然而令人擔憂的是,隨著公共資源在城鄉間分配不公愈加明顯,戶籍與福利、權利綁定的關系似乎更加牢固。
因此,戶籍改革的大方向必須是給戶籍“減負”,應該把它還原到“登記、統計、身份識別等”單純功能,改變用戶籍制度管控多個社會領域的做法,特別是涉及公民的婚姻、教育、就業等基本權利方面。例如《婚姻法》里壓根就沒有對公民的婚姻在戶籍上做任何限制,集體戶口為何就結不了婚呢?當然,戶籍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但解決一些明顯不合理不公平之處并非不可能,關鍵是要切切實實地邁出步伐。(鄧子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