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4200余萬元,門頭溝區原副區長閆永喜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他與昔日情人毛某在法庭相認。檢方指控涉案金額中有3800多萬元與毛某有關,但是閆永喜當庭卻稱“我個人沒拿一分好處”。(1月13日《北京晨報》)
面對鐵板釘釘的犯罪事實,閆永喜在庭審中竟還厚顏無恥地詭稱“沒拿一分好處”、“從沒想過給個人謀私利”,那種毫不知羞恥的貪婪者丑陋嘴臉,令人嗤鼻,這也暴露出了貪官的僥幸心態。
不受制約的權力必會滋生腐敗,閆永喜的腐化墮落與其他貪官并無兩樣。但閆當庭詭稱自己未得好處,這不僅是為個人粉飾,推脫罪責,更有值得玩味與深思的東西。
首先,某種程度上反映出了官員法律意識的淡薄。閆利用職務之便,將3000多萬元公款私自借給情婦使用,卻不承認自己犯罪,這種徒勞的詭辯,只能說明其法制觀念的荒蕪。
而諸如閆之類“法盲”在庭審中屢屢出現的笨拙表演,或多或少地反映出了時下官場某些職權人物不懂法、不學法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其次,這反映出了對腐敗行為的懲治還存在“軟”、“寬”和“松”的現象。“反腐猶如陋壁扔磚頭,砸著誰算誰”、“查著誰,算誰倒霉”等等消極論調,說明了反腐還有“盲區”、“死角”和“軟肋”。巨貪“沒拿好處”的言外之意,一是較之于貪污受賄幾千萬、上億元的貪官來說,挪用這點錢算不了什么;二是直接受益者是情婦。顯然,閆如此思維,就是緣于懲治腐敗“棒子舉得高,放下悄無聲息”。
另外,這也折射出了閆的權力霸氣。公權的放任自流,致使其平素驕橫霸道、頤指氣使,既使淪為階下囚也不可一世,藐視法律。
雖然巨貪“沒拿一分好處”是自欺欺人的詭辯,但由此引發出的話題,我們不能譏笑了之,應從制度上予以警思。否則,貪官“貪污不是犯罪”、“落馬還想回家種田”之類的“雷語”還會屢現。作者:陸志堅 原題:巨貪“沒拿一分好處”的詭辯何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