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邁一對孤兒兄弟孤苦度日、拿棺材板當床。海南省省長羅保銘看到報道后就此批示,該省民政廳現場辦公,解決住房、生活、上學等問題(9月24日新華網)。
又見媒體報道——領導批示解決問題的模式。結果無疑令人欣慰,想想過程還是得說兩句。
其實只要按政策辦事,抑或縣鄉兩級政府出面,救助孤兒這種事情是無論如何也用不著省長操心。問題是:當地的基層政府部門、村干部們干什么去了?
該按政策辦的不辦,非等領導批示才行動。這年頭,類似領導批示比比皆是,一般來說,都很快就會得到解決,但也有“不靈”的時候:保定市一處“最牛違章建筑”五年拆不動,被新華社曝光后,保定市市長于群、分管副市長趙常福作出批示,要求查處和拆除。然而在隨后的八個月里,相關部門來回踢皮球,違章建筑毫發未損,可謂市長批示“失靈”。
所以,如何讓政策執行到位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對基層相關部門的失察、失職行為進行嚴厲問責也就顯得很有必要。而省長批示卻是不能濫用的。否則,基層政府部門依賴性會越來越強,很可能導致坐等省長批示解決問題的現象出現。那么,如果不用制度給“領導批示”保駕護航,一旦省長批示過多,久而久之,想必誰也不敢保證不會重蹈市長批示“失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