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發布《央企2009年度分戶國有資產運營情況表》,披露了129家央企中108家央企2009年經營情況,其中,中國移動以利潤總額1484.7億元再次成為“最賺錢央企”,中石油、中石化緊隨其后。(8月21日《新京報》)
央企作為國有企業當然應當賺錢,這也是作為其實際出資人的納稅人與民眾的要求,但是央企顯然也不能只以賺錢論英雄。因為在假定相關消費人數與消費量不變情形下,央企的利潤越高即意味著消費者的相關支出越大。如中移動、中石油與中石化越賺錢,也就意味著民眾因為使用這幾家企業的產品與服務的支出也越大,而這對于民眾整體生活質量的改善來說并不是好事。
更為重要的是,當前的央企中有許多屬于壟斷企業,實行的都是政府定價。在這種情形下,部分央企就可能會為獲取更大利潤而通過公關等方式謀求更多的不合理定價,部分央企越來越賺錢也就可能意味著不合理定價相比以前更為嚴重。如當前中移動依然實行的雙向收費以及過高的漫游費等等,就屬于明顯的不合理定價;而近些年來汽油價格與國際油價跟漲不跟跌、跟漲幅度大而跟跌幅度小等現象,同樣屬于明顯的不合理定價方式。
作為國有企業,消費者與民眾既希望央企具有一定的贏利能力,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同時又希望央企具有必要的社會責任感,帶頭公平定價、促進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而不僅僅是成為一頭以賺錢為最高目的的經濟動物。如對于中移動與石化雙雄來說,消費者與民眾既希望它們適度賺取發展所需資金,同時又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做公平定價、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帶頭人,為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公平正義作出應有的貢獻,而不僅僅是唯利是圖乃至不擇手段地謀求獲取更大的利潤。
也正因為如此,國資委等有關部門應該改革央企考核方式,摒棄對央企唯利潤論英雄的考核方式,在央企考核標準中加入履行社會責任等標準,或者增加民眾對于央企形象的認定等考核因素。
而更進一步的做法應當是逐步打破部分領域的壟斷態勢,形成充分市場競爭格局,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促進相關消費領域的社會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