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銀行辦理業(yè)務,離開柜臺時會有提示:“請評價我們的服務質(zhì)量!”“顧客評價器”上面設有“滿意”、“基本滿意”和“不滿意”的三個鍵。好多次,我按的都是“滿意”鍵。一日,我與銀行服務員發(fā)生爭執(zhí),離開柜臺前想按一下“不滿意”鍵,卻沒有聽到提示音。原來,“顧客評價器”是由服務員控制的——交易正常便可得到顧客的好評,發(fā)生矛盾或服務不到位時,卻無法讓你按下“不滿意”鍵!
表達服務滿意度,卻要受到如此控制,真是豈有此理。此后,再去銀行辦事,我就以點頭、拱手、微笑和道謝等方式肯定其服務,不再管那些按鍵——機械地被銀行牽著鼻子走,只會成為提供“滿意”評價的工具。
近日聽說幾家大銀行都將同城跨行手續(xù)費漲至4元,我就不解;繼而發(fā)改委回應“銀行應審慎調(diào)整收費標準”,銀行仍不理會,我就氣憤;有人說,“既然銀行說了算,民眾只能說算了”,我就更不服氣!他們能收手續(xù)費,我們?yōu)楹尾荒芟蛩麄兯饕础邦櫩驮u價器”的勞務費——顧客評價對銀行人事考核、獎金發(fā)放等都大有好處,按照銀行的理論,銀行支付“顧客評價費”也是應該的。
為了保證這一要求的落實,首先,提請消協(xié)從保護消費者利益出發(fā),要求設立“顧客評價器”的銀行支付消費者“按鍵勞務費”;其二,請工商稅務部門調(diào)查核實,“顧客評價器”促進了銀行員工的獎金、晉職、評先等業(yè)務,他們是否該交納“創(chuàng)收效益”稅?總之,銀行的壟斷行為應該收斂一些,不能再肆意妄為,不能總是“銀行說了算,民眾只能說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