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鄉市政府對招商引資活動進行量化考核的做法,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在發展經濟中“盲目招商,只認引資”的錯誤理念,值得認真反思。
首先,最值得反思的是本末倒置的招商思路:僅注重盲目地外出招商,而忽略了對本地投資環境的建設和改善。這表明了新鄉市政府對“商”和“資”的理解存在著偏差。
在新鄉市政府眼里,所謂“招商引資”,就是把有錢的生意人請過來,讓他在本地投資,從而帶動本地經濟的發展。然而,商人的經濟行動必然以追逐個人私利為最高目標,能否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并不是他們所關心的。因此,招商引資未必就能自動帶來本地的經濟發展,很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商人帶著資本來投資了,也確實賺得缽滿盆盈回去了,但是地方經濟不但沒有發展,反而由于商人惡意開采、利用地方的各種資源,變得更加虛弱。
因此,“商”和“資”能否促進地方整體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還必須要看當地的市場體系是否完善。只有在一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下,資本才能夠擁有足夠敏銳的嗅覺,奔向真正優良的投資項目,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市場經濟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
其次需要反思的是對招商“軟環境”建設的漠視。與招商引資比起來,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易環境,以及高效公正的司法體制,更具有價值和效果。在新鄉市政府的大招商競賽活動中,我們看到新鄉市政府將工作的核心和重點放到了“外出招商、拜訪客商和對接項目”上,過分地強調引入“外商”和“外資”的數量,對于建設和完善本地公正和高效市場體系的重要性,卻幾乎只字不提,這反映了決策者對現代市場經濟規律的無知和漠視。如果任其發展,最終為這種錯誤決策付出沉重代價的必然是當地的經濟體系和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