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就是市場。吉林綠豆價格在一度下跌之后,再度漲價,3天內漲價超過1.8元,業內人士預計將直逼每斤8元。國家針對一系列農產品的調控措施,并沒有影響到這里的經銷商,此次漲價距國家相關部門宣布對吉林玉米中心批發市場等罰款的通報僅有3天時間。(7月7日 《新民晚報》)
幾天前,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在北京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已揪出綠豆價格瘋漲之“元兇”,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對其處以3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處罰。大快人心之余,公眾與媒體甚至已開始以“綠豆思維”暢想房租市場的治理,卻不想好景易逝,綠豆價格再次飆漲——張悟本也倒了,炒價公司也“落網”了,市場何以繼續驚現“豆你玩”?
面對綠豆價格異動,發改委等部門及時放狠話、出重拳,的確值得褒揚。歷史上看,譬如鄰國蒙古,山羊和綿羊就曾成為一場次級貸款災難般市場崩潰的核心,如果我們對綠豆行情異常聽之任之,該出手時不出手,必將消極鼓勵了更多資本尾隨入市,操控牟利,這在游資狂熱的當下而言,尤為危險。
然而,我們在處罰之后,也當還原一些基本常識:一者,綠豆是市場化的綠豆,與詭異的房價或租金市場有著很大的差別,與水電煤氣等資源性產品市場更是迥異,它是相對市場化程度更高的地方,人為炒作因素呼風喚雨的能力絕不可能憑空而起;二者,對綠豆市場而言,以罰款為訴求的行政調控是次優選擇,且更不可能一勞永逸,因應價值規律的常態化市場手段才是治本之策。遺憾的是,在處罰之后,我們似乎并沒有拿出扎實的舉措,在打壓之后尋求疏導作為,更別說如何應對農產品流通二元化體制之積弊。
綠豆價格到哪個點算合理、哪個點算乖戾,其實多是一種相對化的權宜。考量今年的綠豆市場,除了爭議其似是而非的藥用功效、遍及面條甜點的廣泛需求,恐怕還不能離開兩個背景:一是今年自然災害頻仍,夏糧作物時節性減產;二是根據《2009年產區綠豆種植情況調研報告》顯示,綠豆種植面積的縮減,與政策鼓勵農戶擴大玉米等大田耕種面積以提高產量的政策導向也不無關系。當此背景之下,由于我國綠豆只是雜糧而非主糧,并未納入中儲糧的收儲范圍,所以當市場供應大幅減少、政府無法通過增加供給來調節市場平衡,大幅度的價格波動就成為必然。如果再算上普漲的CPI、隱約的通脹預期,哄抬物價成為大宗商品市場周期的一部分似乎也就在預料之中。
重罰之后,綠豆依然如此瘋狂,其實也印證了其頑強的市場屬性。從這個意義上說,除了陰謀論,我們更應該還原綠豆的市場意義,從更符合市場規律與交易規則的視野去紓解暴漲之結。當然,我們也不得不擔心,當游資習慣性地在綠豆與大蒜等農產品價格“過山車”中嘗到甜頭,下一輪小宗農產品價格異動會不會已在醞釀。
更現實的擔心是:宏調政策會不會“治漲不治跌”?譬如當年的大蒜、甚至香蕉等,都經歷過“以分論斤”的悲愴,而宏調之手顯得相當遲滯,頂多是地方領導拋頭露面四處吆喝。今年綠豆瘋漲,傳達的市場信號必然刺激了農戶的生產供給,待到明年,一旦暴跌,希望相關部門是否可以有今年“重罰”般的雷霆作為,捍衛農戶的基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