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2018年11月16日 16:16:00A
臺灣包袱鋪,吐槽不含糊。我是帶著娛樂精神看島內(nèi)新聞的撩叔,周五又來了,撩叔又攢了不少奇葩事,這就來跟大家一同分享~
女高中生與大25歲男老師“嘿咻” 被發(fā)現(xiàn)后須賠師母20萬
基隆一所高中傳出師生戀,2016年當時44歲的何姓已婚男老師,與才17歲的女學生發(fā)展不倫戀,之后與妻子打離婚官司。何妻透過法院看到學校調(diào)查報告,才知老公與女學生上床,憤怒提告。新北地院認定女學生雙親未善盡監(jiān)護之責,昨(14日)判何男、魏女及魏女的父母須連帶賠償何妻20萬元(新臺幣,下同)。
判決指出,2016年7月何男與任教高中的高三女學生展開師生不倫戀,先后在何男臺南住處、女學生嘉義老家附近摩鐵等地發(fā)生7次性行為。后來何男提離婚訴訟,何妻透過法院調(diào)閱學校性平會的調(diào)查報告,才知丈夫多次和女學生上床。
刑事部分,臺南地院已依7次通奸罪判何男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但宣告緩刑2年確定。目前19歲正就讀大學2年級的女學生則由嘉義地院少年法庭裁定告誡。
民事部分,何男辯稱離婚訴訟中已賠前妻40萬元,不應再要求任何賠償;但法官認為,打離婚官司時,未提及通奸一事,因此和解范圍沒有包括通奸部分,考量何妻受害7次,而魏女未成年,父母有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判何男及女學生父母須賠償20萬元;仍可上訴。
撩叔來吐槽:師生戀也不是不可以滴,但還是要注意一下年紀和婚否~
正妹醉酒“無影腳”踹警察下體 笑問警員“踢到哪里”
臺南市一名鄭姓正妹今年9月搭計程車,因為喝得醉醺醺報不清楚回家路,又不肯付錢,司機將她送到派出所。正妹以為自己被逮大鬧派出所,不但出拳打林姓警員,還連踹林員下體2次,讓林員痛到凍未條,無奈說“我明年還要結婚耶”。
當時計程車司機將這名酒醉正妹載到派出所,交給警方處理,正妹被導引到休息室,半醉半醒間以為自己被逮,對警方大聲咆嘯,質疑自己沒酒駕為何被逮?正妹朝林姓員警比中指,員警不跟她計較,正妹還想闖入派出所的員警寢室,并朝前來制止的警員施出連環(huán)拳。
正妹醉到失控,甚至企圖搶林姓警員身上的密錄器及辣椒水,往林姓警員最脆弱的部位連踹2腳,林員同仁聞聲急忙協(xié)助壓制正妹,并將她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正妹辯稱醉到不知道事情來龍去脈,但檢方調(diào)閱監(jiān)視器,發(fā)現(xiàn)正妹使出無影腳后,還笑問警員“踢到哪里”,顯示正妹意識清楚,依妨害公務起訴正妹。被踹的林姓員警明年要與女友結婚,他說當時被鄭女踹2腳“有點腿軟”,幸好隔天檢查沒有大礙。
撩叔來吐槽:看來,正妹不一定是正經(jīng)妹~
女大生控男同事?lián)焓?細節(jié)太清楚反被法官打槍
臺北1名女大學生2015年時與男同事在公園聊天,后來2人回到租屋處發(fā)生性關系,事后控訴被男同事“撿尸”。不過法院在審理時發(fā)現(xiàn),女大學生對于性行為時的細節(jié)記得相當清楚、供詞前后不一,且無其他佐證,判男同事無罪。
判決書里載明,事發(fā)時女大學生(19歲)與男同事在公園里聊天、喝酒,且數(shù)度親嘴、擁抱,酒喝太多后,女大學生也3次回到租屋處小解,2人最后一起回到租屋處并發(fā)生性行為,事發(fā)后該女生到派出所提告。
該女生供稱,2人一起回到租屋處后,當時不勝酒力就被脫下內(nèi)衣,也向男同事?lián)u頭表示不愿意,甚至發(fā)生記憶空白的情況,醒來后才發(fā)現(xiàn)被撿尸,向警方報案。
男同事被警方通知到案后,則是拿出錄像畫面佐證,指出2人完事后自己準備要離開,不過該女生卻搖頭不讓他走,如果是性侵那應該會希望自己趕快離開。
當庭檢視視頻后法官發(fā)現(xiàn),事發(fā)后2人躺在床上,男同事向女生說:“我要回去了”,不過女生的反應卻是閉眼搖頭,男同事就問說:“不然要怎樣”,但沒有得到明確回應。
法官審理雙方說法以及證據(jù)后,認為女生如果真的醉到不省人事,那對于相關的細節(jié)不會記得這么清楚,也就是說,真的能把細節(jié)記得這么清楚,應該會有力氣反抗,且事發(fā)前3度回到租屋處,最后卻讓男同事一起到租屋處,有違常理,判決男同事妨害性自主無罪。
撩叔來吐槽:來,這位男同事,先說說你為什么要錄像?
臺軍新兵逼室友喝尿自瀆 自稱只想“作弄他”
臺軍一處新訓中心爆發(fā)一起變態(tài)的虐兵案。19歲凌姓及陳姓男子都是新訓中心的新兵,但凌男卻常欺負個性溫和的陳男。凌男6月間自己不慎弄丟腰帶,卻誣賴遭陳男偷走,后來凌男自己找到,臉上無光,竟把氣出在陳男身上,不僅強逼他喝下便斗、馬桶水,還當眾要他自瀆給大家看。
調(diào)查顯示,這名19歲的凌姓二兵仗勢自已在外打混,朋友眾多,對同僚作威作福,令同期的阿兵哥敢怒不敢言。6月間,凌男要求同期的陳姓弟兄協(xié)助保管一條腰帶,事后陳男將腰帶還他,結果凌男自已忘了放在何處,便跟同寢室的弟兄表示,懷疑遭陳男偷走了。
只是凌男事后找到腰帶,一時臉上無光,竟惱羞成怒,先用手勒住陳男的脖子,再將他強押到廁所,以軍用水壺裝起小便斗的水,強逼他喝下,更過份的是,凌男又再裝馬桶的糞水,并強迫他喝下。同期弟兄聞聲前來圍觀幺喝,凌男在眾目睽睽之下把對方的拉鏈拉下,逼迫他自瀆。
被害阿兵哥身心受創(chuàng),立即通報營隊,營隊長認茲事體大,轉報“憲兵隊”偵辦。軍方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當天一堆人圍觀陳男遭虐過程,但僅有1人愿意出面作證,這名證人說,有看到凌男強逼對方喝下惡心的便斗水及大便水,但并未見到凌男逼對方自瀆。
而凌男在現(xiàn)場模擬時,表示只想要“作弄他”,才做出當天的事。不過,檢方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凌兵雖有輕度智能不足,曾接受身心治療紀錄,但對于當天犯案的過程及動機均能清楚表達。新竹地院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5月;強制猥褻罪,判6月,應執(zhí)行有期徒刑9月,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撩叔來吐槽:這……是軍營?怎么有種《監(jiān)獄風云》的趕腳呢?
好啦,今天的吐槽大會就到這兒了,咱們下期見嘍!
我們的口號是:“臺灣包袱鋪 猛料擋不住!”
責任編輯: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