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8年05月31日 13:51:00A
中國臺灣網5月31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臺高等法院15日二審改認定馬英九犯下“公務員無故泄漏資料罪”,判處馬英九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新臺幣,可上訴。馬英九辦公室31日指出,馬英九已于上午委任律師,針對泄密案高等法院判決諸多疏漏及違法之處,于法定期間內提起上訴。
報道說,高院宣判之后,馬英九當時受訪十分不悅,他說這次的判決結果跟先前3個相關判決結果不一樣,所以其中有問題一定要厘清,他強調,這不只是為他個人權益,而是臺灣地區領導人職權行使不該受限制,“我一定要厘清、我一定會上訴!”
記者提問,是否如馬辦所說,臺“監察委員”陳師孟從上任至今的言行造成了法界的寒蟬效應?馬英九表示是不是有關,社會自有公評;而被問到判決書說“顯然不足表率”,馬英九則爆氣回嗆,“這樣的案子,如果回家睡大覺才叫不足表率”。(中國臺灣網 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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