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7年12月12日 06:56:00A
臺灣包袱鋪,小魚也無助。喜歡吃魚不喜歡挑刺的撩叔上線了。還記得從前,我們提到臺灣,總要加上寶島兩個字。在我們的課本里是這樣介紹臺灣的:臺灣島是一座美麗、富饒的寶島……周圍廣闊的海洋里有著豐富的水產,僅魚類就有500多種……不過發展到今天,這樣的介紹有點過時了。
如果從距離上來做個劃分,漁業可以分為遠洋漁業與近海漁業。但不論哪一種漁業,對于現在的臺灣來說,都只能用“危機重重”四個字來形容了。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遠洋漁業,已連續兩年遭到歐盟黃牌警告。問題若無改善,未來可能領到紅牌遭到制裁,屆時將會造成近百億(新臺幣)漁產損失;近海漁業則因濫捕問題,導致漁源枯竭,云嘉南的近海作業漁民,超過六成被迫休漁,漁村一片蕭條。
問題今日始現,不過源頭由來已久。臺灣遠洋捕撈為什么會被歐盟盯上呢?原因在于漁獲申報不實。臺灣漁船出海打撈了多少魚,管理機構心里根本沒有個準數。也因為這層管理的缺失,臺灣遠洋濫捕問題一直以來非常嚴重。
不用多說,只舉一個簡單的例子。2013年,基隆漁市場卸貨鯖魚,聲稱只有300噸。隔年設地磅站秤重,竟達5.2萬噸,實際捕撈數與申報數相差170倍。而漁會表示,這里頭還沒算上沒來申報的漁船呢,而沒申報的船數量很大。
這種狀況遲遲沒有改觀,使得兩年前,歐盟將臺灣地區列為“打擊非法捕撈漁業不合作”的黃牌警告地區,若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范)行為一直未改善,就祭出紅牌,對臺貿易制裁。臺媒算了個帳,單是遠洋漁業產值損失,粗估近七十億元新臺幣。
近海漁業的問題大同小異。如果說遠洋濫捕目前還只有來自國際方面的警告,那么近海濫捕已經讓臺灣漁民吃到了苦頭。寶島很多近海區域已經無漁可捕。
那問題既然如此嚴重,主管部門又有哪些對策呢?準確的漁獲統計是改善濫捕、總量管制、執行休漁等遏止漁業資源枯竭的重要依據。既然申報不實是主因,那緊抓這一塊,應該就沒有錯。
臺灣漁業主管部門2015年起,開始推動漁民填報卸魚聲明書,2015年3月從遠洋漁船開始,規定進港要申報作業區、捕獲魚種、數量等資料,并擴及近海、沿岸漁業,今年起全臺進出漁港的十噸以上漁船都要申報。寄望能準確統計漁獲、改善過度濫捕的行為。
政策出發點很好,不過實際效用不大。臺灣漁業主管機構最近發布了一份檢討報告,其中顯示,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全臺灣執行率只有13%,且不論這13%的申報漁船當中有多少不實之處,光沒有申報的近90%的漁船,就是一個無法估量的黑洞。
統計24處漁港進出航次為23萬8347次,繳交卸魚聲明書僅3萬2976張,富基、梧棲、將軍、小港臨海新村、花蓮都掛零,最好的是高雄中蕓港67%,臺東新港57%居次。
一句話,管制政策無法落實,解決濫捕成空話。
很多人會問,政策為什么就落實不了呢?我們聽聽相關人士的說法。臺灣漁業專家海洋大學講座教授邵廣昭表示,臺灣漁業統計年報中的漁獲資料長期不準確,因此做任何限漁措施時,各方各說各話,尤其常遭漁民反對。好,這是第一條,來自漁民的壓力。
一些網友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
基隆區漁會總干事陳文欽則表示,漁民嫌過磅、填表太麻煩,加上許多漁會有倡導卻不落實要求,都造成申報成效低落,但卸魚申報是為漁民確保永續的海洋,不是找麻煩,再繼續濫捕,漁業資源會持續枯竭,各種漁業都要遭殃。這里又提供了一個答案,魚會不落實要求。
臺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理事長林愛龍指出,非法漁獲是大黑洞,不只遠洋漁業,近海和沿岸這方面問題也很嚴重;她本來很期待近海漁業管理能搭黃牌便車改善,但似乎作用不大,或許只有被開紅牌制裁慘痛教訓后,才能解決。這是另一種角度,可能懲罰還不夠。
除此之外,網友也提供了一些值得思考的觀點。
這里提到了當局的監管問題,不止一位網友持這樣的態度:
上述這些觀點都有道理,也足以說明,寶島臺灣“魚”不聊生的原因在哪,臺灣人和監管機關早就心知肚明。但看清楚原因,卻遲遲解決不了問題,反而讓已經危機重重的漁業環境日趨惡化,作為監管部門的“漁業署”應該記個“頭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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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