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7年09月25日 17:11:00A
中國臺灣網9月25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桃園王姓婦人和丈夫分居多年后,去年5月產下一子,還到戶政機關登記丈夫為生父。王婦丈夫追查后發現,妻子的聯絡地址在一名孫姓男子(42歲)家中,且這個“兒子”由孫男的母親照顧,懷疑孫男就是奸夫,怒而提告通奸。
檢方偵辦時,孫姓男供稱,認識王婦時,她已懷孕,因她的租屋處收不到信件才會以他的住處當通訊地址,雙方沒有交往也沒有發生過性關系。至于他的母親是以每月15000元(新臺幣)協助照顧王女兒子,他們也沒有住在一起等。
王女供稱,因交友不慎,喝醉酒遭不詳男子性侵而懷孕,不知孩子生父是誰,事后盜刻印章辦出生登記。
檢察官認為,王婦丈夫沒有親眼目睹孫和妻子發生性關系,也沒明確的通奸證據,孫姓男子通奸部分不起訴處分;但王婦確實盜刻丈夫印章辦出生登記,依偽造文書、妨害家庭罪嫌起訴。(中國臺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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