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8年03月02日 18:24:00A
2月28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聯合發(fā)布了《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31條。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臺工作重要思想的具體舉措,體現了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fā)展機遇的真誠意愿。其開放力度之大、范圍之廣、涉及部門之多,可謂前所未有。其中最具意義的是實現了四大突破。
第一,突破了既有的政策壁壘,切實把臺胞當作自己的骨肉同胞。“31條”涵蓋了產業(yè)、財稅、用地、金融、就業(yè)、教育、文化、醫(yī)療、影視等多個領域,中心內容就是落實臺企臺胞同等待遇。幾乎每一條措施都涉及到要打破一些既有的政策壁壘,體現了大陸切實把臺灣同胞當作親人的真誠意愿。
第二,突破“在大陸”與“在臺灣”的界限,讓島內臺胞也能參與大陸經濟社會文化建設,分享大陸發(fā)展機遇。例如,臺灣專業(yè)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劃”;臺灣同胞可以申報國家各類科研基金;中華慈善獎、梅花獎、金鷹獎等各類評獎項目提名涵蓋臺灣地區(qū);鼓勵臺灣同胞加入大陸專業(yè)性社團組織和行業(yè)協會;鼓勵臺灣同胞和相關社團參與大陸扶貧、支教、公益、社區(qū)建設等基層工作。
第三,突破了兩岸關系的議題結構范圍,讓“美好生活”成為兩岸關系的重要主題。臺灣問題是國共內戰(zhàn)的遺留問題,政治關系議題一直是兩岸關系的重要議題。隨著“31條”的出臺,同時兩岸經濟合作交流往來也在深入發(fā)展。兩岸關系中的議題范圍將進一步拓展,兩岸關系的主軸將更多服務于讓臺灣同胞分享大陸發(fā)展機遇,滿足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四,突破了部門之間的界限,讓“兩岸一家親”、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真正成為公共政策。“31條”由國務院臺辦與國家發(fā)改委共同發(fā)布,并獲得了中央組織部等29個部門的認可支持,政策權威性更高。此后,中央各部門、各級地方政府在推行公共政策時,都要考慮對臺工作的內容。由此,“兩岸一家親”、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將從理念轉化為具體的政策措施。
可以預見,“31條”將切實擴大臺企臺胞的受益面和獲得感。未來,大陸將成為臺灣同胞揮灑才華的大舞臺。臺企臺胞能切實分享大陸發(fā)展機遇,享有自家人的待遇。兩岸同胞將在共同參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增進相互了解,成為相濡以沫的一家人,實現兩岸同胞的心靈契合。(作者:李秘 上海市公共關系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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