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州電 (王永珍)據《福建日報》報道,為支持福建省各地建設臺灣青年創業基地,福建省級財政已預先安排臺灣青年創業基地和引進團隊獎勵經費3500萬元。
具體獎勵標準為:累計引進持續經營滿1年、臺灣青年創業企業20家至100家以上的,且入駐時間滿1年、臺灣青年60人至200人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級財政給予200萬元至1000萬元的獎勵;推薦臺灣青年入駐基地創業企業10家以上且持續經營滿1年的,或推薦入駐基地滿1年、推薦臺灣青年人數在20人以上的示范團隊,省財政給予20萬元的獎勵;推薦臺灣青年入駐基地創業企業每增加1家或推薦入駐基地臺灣青年每增加2人,省財政給予增加獎勵3萬元,累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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