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會長接受本刊記者專訪,談臺灣人的抗日史實。
2015年第9期《兩岸關系》雜志刊登了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會長汪毅夫的專訪。全文如下:
汪毅夫談臺灣人的抗日史實
“臺灣人有沒有抗日,讓事實來回答。”中華全國臺灣同胞聯誼會會長汪毅夫日前接受本刊記者專訪時這樣說。汪會長隨手向記者展示了許多文獻資料,詳細說起臺灣人的抗日史實。
汪會長拿出《馬關條約》仿真件說:1894年六月二十三日,日軍向中國艦、船開炮,中日甲午戰爭爆發。9個月后,1895年三月二十三日,清廷被迫在日本馬關春帆樓簽訂《中日講和條約》即《馬關條約》。
“從此,馬關成了包括臺灣人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的‘千古傷心地’”汪會長說,1911年,梁啟超先生游歷臺灣,曾手書其《過馬關》詩贈予連橫先生,其詩并跋語曰:“明知此是傷心地,亦到維舟首重回。十七年中多少事,春帆樓下晚濤哀。辛亥春游臺,過馬關之作,寫似劍花,當同茲懷抱”。“寫似”即“書贈”,“劍花”是連橫的號。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以“同茲懷抱”條幅(書法家楊志恒書寫)贈給連橫的長孫連戰。條幅現藏于杭州市連橫紀念館。
汪會長介紹了他曾祖父汪春源等臺灣舉人上書的情形:《馬關條約》簽訂后還有批準和換約的程序。四月初四日,臺灣舉人汪春源、羅秀惠和黃宗鼎“取具同鄉京官”臺灣進士葉題雁、李清琦“印結”,向都察院上書,其文有“聞諸道路,有割棄全臺予倭之說,不勝悲憤”,“聞朝廷割棄臺地以與倭人,數千百萬生靈皆北向慟哭。閭巷婦孺莫不欲食倭人之肉,各懷一不共戴天之仇,誰肯甘心降敵”,“與其生為降虜,不如死為義民”等語。
連橫《臺灣通史》記:《馬關條約》簽訂后,“臺灣舉人會試在北京,聞耗,上書都察院,力爭不可”。“公車”是“舉人”的代稱,汪春源等臺灣舉人的上書,史稱臺灣的“公車上書”。
《臺灣戰紀》在1925年在北京大學出版部印行500冊,這是北大版的《臺灣戰紀》書影。
1933年6月北平和記印書局版的許南英《窺園留草》詩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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