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漳州6月24日電 (高淑萍 陳志龍)記者從福建省龍海市人民法院24日召開的關于推進人民陪審員試點改革工作的新聞通報會上獲悉,為更好審理涉臺案件,龍海法院不斷完善陪審制度,臺胞陪審員將增加至15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印發《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在公布的全國50家試點法院中,龍海市法院被確定為全國50家試點法院之一,也是漳州市唯一一家試點法院。試點工作從2015年5月全面開始啟動,試點期限為兩年。
據介紹,選任臺胞擔任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和人民陪審員,是龍海法院涉臺審判的一大特色。2009年以來,龍海法院立足區位優勢,積極探索臺胞陪審員試點工作,選任了6名熟悉兩岸政策法規和風俗民情的臺胞擔任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截至目前,臺胞陪審員參審案件268件,調解、撤訴案件233件,調撤率近九成。
“臺胞陪審員是閩南地區特有的一個司法品牌,針對臺胞、臺商較多的地方有一定的可復制性。”龍海市人民法院副院長秦傳熙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兩岸經濟往來日益密切,發生糾紛在所難免,在涉臺案件中,臺胞陪審員與案件當事人有較為共同的語言和心理認同感,能夠更好地溝通,高效地平息糾紛。
“能夠成為一名臺胞陪審員,為兩岸同胞作貢獻,是我的光榮。”黃信輝是龍海法院首批臺胞陪審員之一,2009年8月以來,他共參與審理調處各類涉臺案件120余件。
秦傳熙介紹說,此次試點改革是法治的一種進步,根據《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相關規定,龍海法院人民陪審員將增至220人,其中,臺胞陪審員將增至15名。
據悉,在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中,龍海法院選任人民陪審員的方式也與以往有所不同,陪審員的年齡將由原來的23歲增至28歲;學歷由大專以上拓寬至高中以上,村里德高望重的長輩將不受學歷限制。
記者了解到,為更好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龍海法院將從三個方面開展試點改革工作,一是全面推進陪審員選任工作,建立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信息庫;二是擴大參審范圍;三是完善人民陪審員的退出和懲戒機制。
“陪審制度不僅是一種重要的司法制度,同樣也是公民參與政治的一種重要途徑,在維護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敗和彰顯民主精神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秦傳熙表示,龍海法院將以陪審員試點改革為新的起點,完善參審機制,提高審判活動的透明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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