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0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諾貝爾獎得主運用獎金的方法,有時和獲獎的成就同樣匠心獨具。
諾斯爵士(Sir Paul Nurse)2001年贏得醫學獎后決定升級摩托車;1993年醫學獎得主羅伯茨(Richard Roberts)在家門前的草坪安裝槌球裝置;奧地利作家耶利內克(Elfriede Jelinek)2004年得獎時則表示,獎金代表“經濟獨立”。
今年諾貝爾獎6日起跑,最先頒出醫學獎,以頒發經濟學獎做結尾。今年的桂冠得主在媒體瘋狂關注、正式露面與頒獎典禮都落幕后,同樣也會面臨800萬克朗(約113萬美元)獎金該怎么花的問題。
從過去的經驗來看,各種選項都有可能。有時得主會把獎金捐給慈善單位或供科學研究之用,不過不是大家都會這么做。
諾貝爾獎基金會執行董事海肯斯坦(Lars Heikensten)表示,多數得主不會大肆購物。他說:“我想,要看他們來自哪個國家、個人經濟狀況、得獎時的收入、人生階段等等。”
不過置產是很受歡迎的選擇,至少在愿意透露獎金怎么花的得主之中是這樣。2001年與兩位同事同獲物理獎的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克特勒(Wolfgang Ketterle),用自己分得的獎金買了房子,一部分挪作孩子教育基金。1993年醫學獎共同得主、美國的夏普(Phillip Sharp),用獎金買下1棟有百年歷史的老房子。
新科得主得獎頭一年,時間通常被參加不完的會議、演講與剪彩儀式占滿,要一段時間后才能決定怎么花獎金。2012年物理學獎共同得主阿羅什(Serge Haroche)說:“我還沒空去想要怎么花這筆錢。我的時間很緊。”不過他說,可能考慮買房子。
和平獎得主的獎金運用通常就比較簡單明了,因為和平獎通常頒給政治人物,或受公眾監督的組織與維權人士。許多和平獎得主獎金捐給慈善機構,例如2009年的美國總統歐巴馬以及2012年的歐洲聯盟。鄉村銀行(Grameen Bank)創辦者、孟加拉經濟學家尤努斯(Muhammad Yunus)說,他2006年的獎金會用在成立眼科醫院等慈善事業。
不過和平獎獎金有個用于慈善之外的著名案例。美國總統威爾遜1920年獲獎后,把獎金存在瑞典的銀行生利息。根據一本傳記描述,他這么做顯然是擔心退休生活,因為當年的美國總統不能拿政府退休金。
文學獎得主通常不會公開獎金運用方式,不過選擇一樣直接了當。瑞典烏普薩拉大學(Uppsala University)諾貝爾文學專家甘德(Anna Gunder)說:“就算諾貝爾得獎作家頗有名氣,許多人不會靠寫作賺到錢。”
獎金雖然讓作家生活無虞,能有好些年自由自在地寫作,不過得獎的頭幾年狀況往往相反。甘德說:“獲獎后的第一年,他們通常寫的比較少,不過一般會在一兩年后繼續。”(中國臺灣網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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