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北舉行的海協會與海基會第10次高層會談已落幕,雙方順利簽署了氣象和地震監測兩項合作協議,可為兩岸關系與人民福祉帶來積極意義。
" />東南網3月4日 海峽導報特約評論員、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潘錫堂
在臺北舉行的海協會與海基會第10次高層會談已落幕,雙方順利簽署了氣象和地震監測兩項合作協議,可為兩岸關系與人民福祉帶來積極意義。
首先,以《兩岸氣象合作協議》而言,臺灣與大陸一年四季的氣候變化緊臨相連,難以切割。例如每年臺風豪雨,每每造成兩岸農、漁業嚴重災情,人民生命財產的整體損失更是難以估計。若要減少天然災害,目前最好的方法,就是落實事前防災準備工作。
在此之前,兩岸有關氣象的合作交流,雖已從學術研究成果互惠進步到氣象科學單位的合作參訪,但大多僅屬于學術研究,并無實質運用。《兩岸氣象合作協議》簽署后,雙方公開資訊的合作交換,已是兩岸氣象具體合作向前邁出重要的一大步。
其次,就《兩岸地震監測協議》來看,由于地震的發生快速而劇烈,唯有掌握有限的地震征候,及時示警,方足以爭取關鍵的保命時間。此協議有助于將目前雙方有關地震資訊的交換與監測技術的交流,由學術研究范疇提升到實質運用的層次。
總體而言,此次簽署的兩項協議,可以使兩岸建立相關主管機關的合作機制,加強兩岸地震監測技術與氣象監測預報的交流合作,并分享地震及氣象資訊,使雙方獲得更多、更快、更正確的資料,強化兩岸對地震與災害性天氣的預警能力,以擴大人民生命安全與財產的保障。
再者,此次兩會又簽署2項協議,加起來總共已簽署21項協議。在5年多的時間內,舉行10次兩會高層會談,簽署21項協議,這個成果得來不易,不但受到兩岸人民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世界的普遍贊賞,開創兩岸關系65年來的最佳時刻。
ECFA簽署后,大陸曾經希望兩岸能夠在文化教育領域,洽簽架構性的協議,但臺灣卻擔心這些帶有頂層設計意涵的協議會產生鎖定或套牢的作用,因而冷處理。其實,雙方可從這些領域中篩選出一些議題,逐步充實兩岸交流互動或跨境治理的制度化機制。
在肯定兩會第10次高層會談成果之余,我們不能不指出,避免雙重課稅、爭端解決機制、貨品貿易和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這幾個進入協商的議題,都出現瓶頸,尚無法定案簽署,讓人擔心。而影響進度的因素之一,是服貿協議的卡關。只能期望“立法院”能夠正視時不我與的情勢,及早通過審查讓服貿協議趕快生效。
[責任編輯:朱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