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聯合發布了《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在試驗區內試點進一步對外開放增值電信業務。
《意見》提出在試驗區內進一步試點開放的七個增值電信業務領域,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已對WTO承諾開放,外資股比不超過50%的信息服務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等三項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試點開放這三項業務的外資股比,其中信息服務業務中的應用商店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等兩項業務外資股比不設限制;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中的經營類電子商務業務外資股比放寬到55%。二是新增試點開放呼叫中心業務、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為上網用戶提供的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等四項業務,其中前三項業務外資股比不設限制;國內因特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
《意見》對試點開放業務的設施和服務范圍提出了要求,具體為申請經營上述電信業務的企業注冊地和服務設施須設在試驗區內;為上網用戶提供的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的服務范圍限定在試驗區內、其他業務的服務范圍可以面向全國。
《意見》還提出要在制定細則、營造環境、完善服務、加強監管等四個方面完善保障措施,為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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