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當局內務部門放寬大陸人士赴臺規定,自2014年元旦起,赴臺念書的大陸生父母可以申請短期探親。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兩岸開放交流20多年以來,法規制度將有大變革,為便捷兩岸人民往來,臺灣地區現行大陸地區人民赴臺停留的4個法規,將整并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于明年元旦生效。
臺灣當局內務部門基于人道關懷,這次也松綁社會交流申請赴臺資格,放寬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公婆或岳父母,以及在臺進行研修的大陸地區人民的大陸地區父母,可申請短期探親。
內務部門副負責人蕭家淇稱,臺灣民眾有子女在海外求學,當父母的都會想到當地看看,甚至是參加畢業典禮等,而如果有大陸配偶結婚赴臺,也應讓大陸的公婆、岳父母赴臺探視的權利,因此這次開放這些“社會交流”,是基于人道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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