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31日電 (石龍洪)記者31日從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獲悉,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31日換函通報,雙方已完成《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實施的相關準備。根據協議生效條款的相關規定,兩項協議于2013年2月1日生效。
該兩協議于2012年8月9日兩會第八次會談簽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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