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旺報》報道,為搶進大陸十二五規劃城市化商機,臺當局擬松綁赴大陸投資不動產規定。臺“經建會”昨天表示,已與相關機關研商,擬放寬赴大陸投資房地產審查原則,除刪除個案投資不得超過5000萬美元限制,赴大陸投資上限也擬比照臺“投資審議委員會”規范上市柜公司,以凈值60%為上限管制。
臺當局規定,島內現行不動產開發商赴大陸投資,采總量管制目標,每年赴大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500億元,個案投資額不得逾5000萬美元,且法人赴大陸投資不動產開發案需經營3年以上,且3年內有2年盈余,還有財務需健全,流動比率需在100%以上,負債占總資產比重70%以內。
據報道,臺“經建會”日前召開財經法規松綁跨部門會議,達成多項法規松綁共識。據悉,島內不動產業者去年底提出建議,因為不動產開發金額較大及人民幣升值的原因,希望刪除5000萬美元的限制。
“經建會”指出,經相關部門半年來協商,臺“內政部”已同意放寬,“陸委會”及“經濟部”則尊重相關事業主管機關。
臺“經濟部執行秘書”范良棟指出,該部門會在接到“經建會”及“內政部”建議案,召開跨部門“投審會”,并報呈“行政院”核定后才能對外公布,尚無確定時間表。
臺當局這項法規松綁后,有利擴大島內建筑開發產業市場,也有利于產業永續經營與發展。
據悉,臺當局“投審會”去年核準赴大陸投資不動產開發案申請案,計總計22案,合計總金額162億元新臺幣,今年迄今核準赴大陸投資案有10件,合計金額達40億元臺幣。這距離每年赴大陸不動產開發金額500億元,金額還很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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