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在多方面取得新的重大進展。一是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建立了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明確了兩岸經濟關系向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推進的方向,推動兩岸經濟關系進入互利雙贏、合作發展的新階段。二是臺商向大陸投資和兩岸貿易均擺脫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實現大幅增長。今年1-11月,兩岸貿易額達1317.6億美元,同比上升39.7%;其中,大陸對臺灣出口266.6億美元,同比上升47.1%;自臺灣進口1051億美元,同比上升37.9%。兩岸年貿易額確定創歷史新高。同期大陸批準臺商投資項目2727個,同比上升21.9%;實際使用臺資22.1億美元,同比上升37%。三是兩岸金融合作取得重要突破。大陸批準臺灣6家銀行在大陸籌建分行,其中5家已開業;批準臺灣2家金融機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臺灣方面也批準大陸3家銀行在臺設立代表處。兩岸就臺灣地區人民幣供應與回流建立機制;大陸新臺幣雙向兌換范圍擴大到上海市、福建省和廣東省。臺資企業在大陸上市持續增加,年內已增至17家。四是大陸企業赴臺投資穩步增長。據大陸有關部門統計,從2009年6月30日至2010年底,大陸企業赴臺投資已達63家,金額為1.41億美元。其中2010年赴臺投資企業47家,金額1.37億美元。五是兩岸積極推進產業合作,尤其是有規劃指導、有政策支持、有產學研共同參與的新型產業合作,LED照明、無線城市、食品與城市物流三個先期試點項目穩步推進。六是海峽西岸經濟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加快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兩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試作用更加突出。七是兩岸經濟界形成多層次、全方位交流的局面。大陸各地繼續舉辦和赴臺舉辦多種形式的對臺經貿交流活動,對加強兩岸經濟合作產生了重要促進作用。
2011年,我們將積極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繼續鼓勵大陸企業赴臺投資;進一步推動有規劃指導、有政策支持、有產學研共同參與的新型產業合作;加大對臺資企業轉型升級和產業轉移的輔導力度,切實解決臺資企業發展中的問題;積極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積極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探索兩岸合作新模式;進一步推動兩岸金融、現代服務業、農業等產業合作。(參考資料由國臺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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