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27日在此間表示,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聯系密切,相互融合形成區域優勢的趨勢十分明顯,加強兩岸在產業標準、檢測認證方面的協調已成為必然要求。
“目前兩岸可再生能源產品,特別是光伏產品,主要依靠歐美的檢測認證,在產業發展上不掌握主導權。如果不改變這種局面,將不利于兩岸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劉琦在2010年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上說。
他建議,兩岸行業組織、標準及檢測認證單位應建立聯合研究協調機制,在風電機組并網、設備性能質量、光伏電池組建、逆變控制器等產品方面開展合作研究,并在檢測認證機構的建設方面加強交流,推動形成具有海峽兩岸特色的國際先進水平的可再生能源產業。
臺灣工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曲新生表示,兩岸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技術互補優勢非常明顯,例如,兩岸在太陽光電的整個產量超過全球的50%,一旦聯合制定出新能源產業標準,那將是全球新能源產業的主導力量,也將更快地促進兩岸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兩岸綠色能源產業已有多次接觸,對于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及LED等產業已奠定合作基礎。”臺灣工業技術研究院機械與系統所副所長童遷祥表示,兩岸需要加強技術交流合作,共同解決產業面臨的技術與制造問題,增強產品核心競爭力;發揮各自優勢,整合產業鏈,共同開拓全球市場,實現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產品的普及化應用,促進兩岸新能源產業持續發展。
[責任編輯:薛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