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眾號“微秀生活”號發布文章稱周杰倫為“漢奸”、“賣國賊”,知名歌手周杰倫以名譽侵權為由將該公眾號認證的開辦主體北京人和書畫院訴至法院,要求刪除相關信息、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道歉,并索賠損失60萬元。
周杰倫訴稱,今年6月4日,其發現北京人和書畫院在其名為“微秀生活”的微信公眾號登載了一篇名為“打到日本漢奸周杰倫,他是賣國賊:下十八層地獄吧。天會收你的”文章,文中出現了周杰倫否認自己是中國人是臺灣人,以及祖父祖母曾經都是日本人這樣捏造的事實,更出現了“日本漢奸”、“賣國賊”、“下十八層地獄”、“一坨屎”以及“賊眉鼠眼”這樣惡毒的詞語。
周杰倫認為,整篇文章充斥著對周杰倫的惡意中傷和侮辱,全篇荒誕不羈,公然捏造事實丑化周杰倫的人格。這種行為是對周杰倫人格的踐踏,對其形象的抹黑。作為享譽兩岸三地的知名臺灣藝人,其名譽承載著巨大的經濟價值和精神價值,應受到法律保護。北京人和書畫院的行為給其名譽和身心都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制止不法行為,故訴至法院,要求北京人和書畫院刪除詆毀、侮辱周杰倫的不實微信信息,停止侵害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在公共媒體向周杰倫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精神損失10萬元。
北京朝陽法院新聞辦證實,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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