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2014年8月的臺中市富商撕票案,主嫌謝源信8日被依擄人勒贖且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資料圖來源:臺灣“中央社”
中新網7月8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發生在去年8月的臺中市富商撕票案,主嫌謝源信今天被依擄人勒贖且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謝源信因財務狀況不佳,計劃以擄人勒贖而故意殺人方式獲取財物,先于去年4月7日至10日出境香港,并開設5家銀行帳戶設定網絡交易功能,緊接著又在去年5月25日至28日到柬埔寨,再開設2家銀行賬戶,用來作為收取贖金后轉賬用。
謝源信得知老板施家金將于去年8月11日出境,認為時機成熟,先向黃姓表哥借身分證及護照,并將護照換成自己的相片。接著,謝源信又透過屏東一名陳姓宮主,找來林姓及鄭姓2人協助犯案,并允諾各給15萬(新臺幣,下同)做為報酬。
去年8月18日富商施家金返臺后,謝源信前往接機,伙同林姓及鄭姓2友人,將施家金挾持到臺中市一家汽車旅館,捆綁置于后車廂內,即與林、鄭2人即分道揚鑣。
之后,謝源信要求老板施家金以電話向公司會計表明遭綁票,要求先匯贖金3000萬元,并計劃將施家金綁到臺南山區空屋,但開車上高速公路后,在后車廂內的施家金一直掙扎求救,謝源信3度停車持刀刺殺,因發現施家金已身亡,而就近棄尸山區。
謝源信因以計算機網絡轉匯贖金無法成功,到臺南一家銀行詢問,過程中自認已遭警方鎖定,立即逃亡泰國;泰國警方則在去年9月3日于泰國北部邊境逮捕謝源信,并遭押解回臺。
臺中地院今天宣判,主嫌謝源信遭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姓及鄭姓兩名共犯依妨害自由各判刑4年及4年3月;陳姓宮主則依妨害自由判刑3年。全案可上訴。
[責任編輯: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