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2月3日消息 島內嬰幼兒奶粉喊漲,新手爸媽不但荷包縮緊,明年1月1日起恐怕連搜尋促銷、優惠的小確幸都沒了!臺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修正“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規定業者不得以開罐價、樣品、贈品、折扣券、優待券、買一送一等手法促銷1歲以下嬰兒配方食品,否則最高可開罰400萬(新臺幣,下同)。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副組長遲蘭慧說明,訂定規范的初衷是鼓勵媽媽哺喂母乳,并不是反對消費者取得較低價產品。因此,業者只要沒在店內、目錄上書面標示促銷訊息,直接在價目欄標示目前售價,或在消費者已確定要購買某奶粉,結帳時店員提醒有優惠等方式就不被禁止。
“規范只是把促銷地下化而已。”新北市新手媽媽林小姐表示,就算廠商不貼促銷廣告,而是要顧客進藥局問哪些品牌在促銷,根本就是擾民。遲蘭慧表示,實施后,將搭配各縣市稽查,若查有違規,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4萬到400萬元罰款。
至于開罐價限制,遲蘭慧表示,已開罐的奶粉在衛生安全上有疑慮;臺大醫院小兒部主治醫師李秉穎補充,開罐后的食品易潮濕變質或受細菌污染,尤其嬰兒免疫系統較弱。
美商亞培臺灣分公司總經理汪德菁表示,針對嬰兒奶粉,多年前“衛生署”(現“衛福部”)就已要求島內廠商自律,訂有輔導性質的營銷規范共識,規定對他們來講沒有差別。(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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