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老建筑”成為城市生活的“新名片”,是當今世界各地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新課題。23日,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文物主管部門及專家、學者齊聚天津,探討中華歷史建筑遺產“保護”與“利用”的和諧相融之道。
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擔負著中華文化永續傳承的共同歷史責任。此次研討會,業界專家圍繞建筑遺產再利用的原則和方式、支持政策和管理模式、利益相關方的合作機制、社會效益及展望等四個主題,展示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建筑遺產再利用的成果,交流實踐經驗。
近年來,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在建筑遺產再利用領域,從規劃到設計,從技術到管理進行了有益嘗試,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和典型案例。
文化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在開幕式上說,與凍結式保護和拆古建新這樣兩種極端方式相比,我們希望再利用在建筑遺產保護與城市建設的矛盾間,能夠建立相容并存的關系。“堅持保護第一位,在這個基礎上進行合理利用”,他強調,要做到兩者有機結合,必須做好頂層設計,探索建立建筑遺產分類利用等機制。
臺灣文化資產專家施國隆介紹,臺灣地區2002年到2011年間為了文物再利用4次修法,目的是為了妥善保存這些建筑中所蘊藏的文化資產價值,法規完善了對再利用的文化適宜性、修繕、消防等領域的科學評估規定。
“舊大澳警署活化成為大澳文物酒店后,在保護建筑物承載的歷史文化的同時實現經濟,保育與發展三軌并行。”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介紹,香港近年來建立了歷史建筑評級制度,積極推動文物保育及活化工作,“活化歷史建筑伙伴計劃”由非牟利的社會企業進行經營,政府擔任支援和監察的角色。
澳門特區政府文化局局長吳衛鳴表示,澳門歷史沉淀留下了獨特的文化遺產,針對澳門目前的世界旅游休閑中心定位,建筑遺產的合理再利用將推進澳門發揮文化功能影響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研討會上,“以社會效益為主,保護公眾利益”、“保留建筑遺產的歷史人文信息”、“向公眾開放、互動”、“政府引導、社會廣泛參與評估”等成為專家在建筑遺產再利用領域達成的共識。
此次會議為期兩天。由中國大陸、臺灣、香港、澳門共同舉辦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方面的研討會尚屬首次,標志著兩岸四地的文化交流向著更深入、更務實的方向發展。(記者劉暢 孟華)
[責任編輯: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