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4日消息 臺當局“教育部”今天表示,臺當局“行政院”日前核定“大陸地區(qū)人民赴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簡稱“就讀辦法”),規(guī)定臺灣大專校院招收大陸學生名額及方式、大陸學生入出境程序、在臺輔導措施等,首批大陸學生今年9月將赴臺就學。但是大陸學生就學期間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沒有獎學金,畢業(yè)后須于一定時間內離境。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大專校院將根據“就讀辦法”辦理大陸學生赴臺就學等相關業(yè)務。依據規(guī)定,未來公立大學日間學制碩、博士班,及私立大學日間學制學、碩、博士班,都可以申請招收大陸學生。
臺當局“教育部”說,將依學校教學資源條件、招生名額及優(yōu)勢、學生輔導機制、兩岸交流,審查學校提送的招生計劃,擇優(yōu)核定系所招生名額,以確保學校能在不影響本地學生權益的前提下,吸引大陸學生赴臺就學。
臺當局“教育部”表示,未來獲準招生的學校,將組成聯合招生委員會,編印招生簡章并進行招生宣傳。預計今年2月上旬核定各校招生系所及名額,3月發(fā)售碩博士班招生簡章,3到5月辦理碩博士班招生作業(yè)。學士班方面,4月發(fā)售招生簡章,4到7月辦理招生作業(yè)。
至于大陸學生的學雜費,臺當局“教育部”表示,由學校依教學成本訂定,但不應低于島內同級私立學校收費。
臺當局“教育部”稱,招收大陸學生總額以臺灣招生總名額1%為限,名額采外加方式辦理,不會影響島內升學機會,臺當局也不會編列預算作為大陸學生獎助學金。大陸學生就學期間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畢業(yè)后須于一定時間內離境,不會有在臺就業(yè)問題。(中國臺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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