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7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大陸事務主管部門近日修正了大陸民眾赴臺的相關辦法,對“小三通”海運業者強化管理,放寬了大陸民眾取道“小三通”赴臺等諸多限制。相關辦法的修正條款將從15日起生效實施。
修正后的相關辦法增訂了“小三通”業者取得營運許可期間以2年為限的規定,且增訂“小三通”既有業者應于該辦法修正后1年內重新申請許可的規定,以維護公平及提供調適緩沖期間,保障業者權益。
此次相關辦法的修正也提高了大陸民眾經“小三通”中轉的便利性,且放寬了大陸民眾赴臺探親、探病、奔喪的親等范圍與停留期間。
修正后的相關辦法規定,在臺居留大陸配偶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及已在臺定居的大陸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親人眷屬,皆可經由“小三通”出入臺灣與金門、馬祖或澎湖。
臺灣大陸事務主管部門表示,此次相關辦法的修正擴大了大陸民眾便捷式入臺申請,開放大陸民眾赴澎湖落地簽,希望能借此吸引大陸民眾赴澎湖觀光。同時也開放港澳居民便捷式入臺申請,吸引返回大陸福建探親的港澳居民赴金門、馬祖、澎湖或轉赴島內觀光。
臺灣大陸事務主管部門刪除大陸民眾經“小三通“進入金門、馬祖每日許可數額限制,且放寬大陸民眾經“小三通”的許可有效與停留期間。許可有效期從15日或30日放寬為6個月、停留時間由7天6夜放寬為15天、1個月到4個月不等,而延期停留則從不得超過7天放寬到不得超過15天。(中國臺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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