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月15日廣州訊 《關于進一步深化穗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廣州60條惠及臺胞措施”)自發布實施以來,引發兩岸臺灣同胞強烈反響,紛紛就相關政策落實推進情況進行咨詢和辦理。為便于在穗臺企臺胞及時了解并掌握相關信息、辦理及享受相關政策措施,廣州市臺辦對本市推進落實“廣州60條惠及臺胞措施”相關舉措情況進行收集整理,將陸續向社會予以公布,現將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廣州60條惠及臺胞措施”部門聯系表等相關信息首批發布如下:
一、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對應“廣州60條惠及臺胞措施”第53條)
政策要點:自2018年9月1日起,根據本人意愿,臺灣同胞可以依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申請領取臺灣居民居住證,持證臺胞享有國家和居住地提供的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享受大陸同胞“同等待遇”。未滿十六周歲的臺灣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領居住證。
申領指引:臺灣居民居住證申領指引(圖片文檔)
廣州市辦理受理點及聯系方式(如下圖)
廣州市臺辦提醒,申領居住證的臺灣居民要注意,需準備居住證規格照片,并附上居住證照片回執(非出入境通行證照片回執)。(中國臺灣網、廣州市委臺辦經濟工作處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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