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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問題須知:
一、什么是臺商投訴和涉臺信訪
臺商投訴指臺商、臺資企業在祖國大陸因投資(含經第三地轉投資、代投資)、貿易、金融、生產經營等活動發生糾紛所產生的投訴或求助。
涉臺信訪指對黨的對臺工作方針、政策提出意見、建議,以及兩岸民眾及其近親屬在兩岸交流活動中遇到的矛盾糾紛、疑難問題等向主管部門進行咨詢、投訴、求助。
二、四川省臺辦負責受理四川省臺商投訴及涉臺信訪工作,日常事務由臺商投訴協調處具體承擔。各市(州)、縣(市、區)臺辦及相關投訴和信訪部門負責當地臺商投訴及涉臺信訪工作。
三、臺商投訴(涉臺信訪)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辦理。臺商及信訪人可通過當面反映、信函、郵件、傳真、電話等方式進行咨詢、投訴和求助。
四、臺商投訴(涉臺信訪)必須由本人或代理人(持委托書)提起。反映問題時,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臺胞證、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掃描件等有效身份證明),臺商(信訪人)在投訴材料中應如實寫明投訴或反映問題的對象、事實和理由、爭議要點、相關證據、相關請求等事項,不得隱瞞或歪曲事實,并寫明本人或代理人的聯系方式。
五、臺商投訴(涉臺信訪)事項已通過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臺商(信訪人)不服處理意見,再次投訴(信訪)的,原則上不再受理,應通過正常司法渠道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臺商投訴(涉臺信訪)事項違反中央對臺工作方針、政策或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