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貫徹落實<關于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指南》政策說明
為貫徹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黨的二十大對臺工作安排部署,落實國務院臺辦、農業農村部等11家部委制定的《關于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和《山西省促進晉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具體措施》(簡稱山西惠臺“68條”),由省臺辦聯合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金融辦、省鄉村振興局、省供銷社、省投促局、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銀保監局、山西證監局20個部門共同研究出臺了《山西省貫徹落實<關于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指南》(以下簡稱“實施指南”)。
該“實施指南”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聚焦我省“一群兩區三圈”城鄉區域經濟發展布局和“十四五”農業轉型發展規劃,率先同臺灣同胞分享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機遇,為臺胞臺企深度融入我省鄉村振興戰略和新發展格局提供便利,進一步促進晉臺農業林業領域融合發展。“實施指南”主要由政策扶持(第1至第7條)、土地保障(第8至第10條)、金融財稅(第11至第17條)、研發創新(第18至第23條)、市場拓展(第24條)共五個方面24條具體措施、政策解讀、辦事指南等內容構成,涵蓋臺胞臺企在我省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所涉及的產業政策導向、土地使用流轉、財稅資金支持、融資貸款便利、專業人才引進、研發創新成果轉化、開拓內銷市場以及參與鄉村振興等方面,具有覆蓋范圍廣、支持力度大、針對性強、體系完備、便于操作的特點,其亮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完善我省惠臺政策措施。自2018年以來,中央臺辦聯合國家各部委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惠臺利民的政策措施,為在大陸工作生活的臺灣同胞享受同待待遇提供多種便利。我省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制度安排,結合本省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先后制定出臺了山西惠臺“68條”等多項落實措施、實施方案,形成一套較為完備的政策體系,確保惠臺利民政策措施在我省走深走實。新出臺的“實施指南”與國家“農林22條措施”和山西惠臺“68條”等內容一脈相承,是國家相關政策在我省落實落細的配套措施和行動方案,也是我省全面貫徹二十大對臺工作部署,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率先與臺灣同胞分享發展遇,進一步完善臺胞臺企同等待遇的又一項惠臺利民的重要舉措。實施指南的出臺,必將為更多臺胞臺企廣泛參與和融入我省農業林業領域高質量發展和鄉村振興,實現自身更強更快發展提供體系完備、堅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進一步聚焦臺灣基層民眾關切。兩岸關系發展的根基在基層,動力在人民,農業從業人員代表最基層的臺灣民眾。“實施指南”所涉內容精準貼合臺胞臺企在農林領域經營發展中的普遍問題和實際需求,積極釋放政策疊加效能,進一步增強涉農林業臺商臺企扎根大陸發展的信心,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為臺灣基層民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的務實舉措。
該“實施指南”在針對性破解臺胞臺企融資難貴的問題上,積極發揮金融“活水”作用,在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分別規定臺胞臺企可申請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同等享受農業信貸擔保、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和貸款貼息補助;第十四條明確符合條件的臺資農林企業可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直接融資。實施指南針對每一事項的政策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流程、服務窗口等內容逐一進行解讀說明,為臺胞臺企融資貸款提供便捷高效的解決措施和辦理途徑。
三是進一步突出我省農業產業優勢。按照我省“十四五”規劃加快推進農業特色轉型,不斷提升農業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的要求,立足我省農業產業發展堅持“特”“優”方向,兼顧臺灣農林業區域特色和品牌資源,著力引進臺灣優勢產業和龍頭企業,實現晉臺兩地資源資產高效整合、投資結構優化升級。
該“實施指南”第一條中明確提出我省鼓勵臺灣同胞和臺資企業依托我省資源優勢,圍繞做優做大釀品、飲品、乳品等農產品精深加工產業集群,做實做強“南果、中糧、北肉、東藥材、西干果”五大平臺,發展鄉村特色農業、現代農產品加工業、鄉村旅游、精致農業、有機農業、電子商務等鄉村產業,積極參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四是進一步助推臺企市場主體倍增。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放寬我省臺資企業農業林業領域市場準入,加大臺資企業招引力度,促進農林項目加速對接,進一步鏈接晉臺農林合作要素保障,拓寬市場合作渠道,推動優質資源整合,助力臺資市場主體做大做強,吸引更多臺商臺企來山西投資興業,使其成為加速推動我省新型農林業經營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新的經濟“增長極”。
該“實施指南”鼓勵臺胞臺企參與我省鄉村振興戰略,助力強村惠民行動,臺胞臺商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可參與我省重點支持的穩糧保供、省級重大戰略、農業特優產業發展、鄉村產業融合發展、創新農業產業發展機制、涉農市場主體倍增、鄉村建設行動、水利事業改革等項目,并享受與我省農林企業同等財政獎補資金支持。積極為臺胞臺商參與我省鄉村振興重點項目提供便利條件和政策支持,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申請設立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發展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都市智慧農業,吸引更多臺企市場主體入園集聚發展,實現臺企市場主體量質齊升,以實際行動助力我省鄉村全面振興。
五是進一步加強政策措施集成創新。在不折不扣落實好中央政策的基礎上,做好政策“加法”,以高度契合“十四五”期間國家和我省實施的重大政策導向為目標,主動對接,深入調研,力爭把最新政策、最新部署轉化為能落地、能配套、能執行的政策措施,為兩岸農林業產業融合發展提供山西實踐。積極推動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探索晉臺農林融合發展新路徑。在實施指南制定過程中堅持目標導向,立足機制創新,將我省成熟完善的經驗做法加以制度確立,同時學習借鑒先進省份的經驗做法,結合我省實際對需要進一步探索突破的政策措施制定目標方向,為實踐創新預留接續完善的政策空間。
該“實施指南”以國家“農林22條措施”為藍本,按照政策扶持、土地保障、金融財稅、研發創新、市場拓展五個版塊進行整合排序,對部分條款內容進行補充完善,使其更貼合我省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特別是在廣大臺胞臺企普遍關注的融資上市等方面,我們結合工作實踐,在山西省“農林22條措施”實施指南第十四條中增加了“臺資農林企業同等享有我省及各市對民營企業上市、新三板掛牌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融資的相關扶持政策”相關內容,支持滿足條件的臺企在大陸上市融資,鼓勵我省農林臺企增資擴產。同時結合當前我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的目標任務,創新性增加了“臺灣同胞在我省經營林業項目可按照國家有關政策、依法依規開展碳匯開發和交易”的政策措施,這是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兩山理論”,立足我省“十四五”期間強化“雙碳”牽引綠色發展戰略的政策安排和務實舉措,通過鼓勵在我省從事林草種植的臺胞可通過林業生產活動獲取林業碳票,依法依規通過金融手段參與我省林業碳匯市場交易,進一步為臺胞增收開辟新的途徑,推動“碳票變鈔票”成為現實。
六是進一步建立部門協同聯動機制。該“實施指南”由省臺辦聯合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省發改委等20家部門共同研究出臺,涵蓋了臺胞臺企在我省農業林業領域生產發展的各個方面。在起草過程中我們堅持開門問策、同編共議、反復研究的工作原則,協同各部門政策措施之間的有效銜接,互為支撐,推動工作形成政策合力、工作合力、制度合力。為便于農林臺企在享受政策紅利時能夠應享盡享、精準對接、高效申報,我們制定工作協同機制,強化各部門執行力,明確各項措施責任主體,靠前發力,主動作為,形成全省上下齊抓共管,一體推進的工作格局,確保各項惠臺措施落到實處,力爭把工作成效轉化為推動臺農臺企參與我省農林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際成果。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我們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繼續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始終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繼續致力于促進晉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晉臺各領域融合發展,落實落細各項惠臺政策措施,確保臺灣同胞享受同等待遇,為進一步落實、完善增進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政策貢獻山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