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部分臺資企業受益“營改增”
中國臺灣網6月21日鞍山消息 日前,從鞍山市財政局獲悉,今年8月1日起,鞍山部分行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將正式啟動,試點行業原由地稅機關征收的營業稅,將改為由國稅機關征收增值稅,涉及鞍山臺資企業10余戶。
據介紹,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重復征稅的問題一直為外界所詬病!盃I改增”后,服務業企業由于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服務的下游產業鏈上的各環節企業可以進行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有效避免了重復征稅問題,切實降低了“營改增”試點行業所服務的相關產業的增值稅稅負,并能優化產業分工和相互協作,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對“營改增”試點行業的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提高到500萬元。按此規定,部分臺企將被劃入小規模納稅人管理,按照3%稅率征收增值稅。這就意味著原來適用的5%營業稅稅率將降為3%的增值稅征收率。因此,“營改增”將使鞍山臺企受益。(中國臺灣網鞍山市臺辦通訊員 項宇)